134地段擬建九十米高樓
燈塔景觀勢將受到衝擊
受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所限,在保育燈塔景觀問題上一直存有爭議的羅理基博士大馬路134地段,近日再次引起社會熱議。工務局日前公示有關地段的新規劃條件圖草案,建議在東望洋燈塔保護區內建高度達90米的私人住宅。規劃一出,隨即引來不少社會反對聲音。
有意見認為,松山和東望洋燈塔是世界文化遺產,如果在周邊地區建高樓將會大大損害原來的景觀,破壞發展與保育之間的和諧。
另一邊廂,由於總體城市規劃遲遲未出,有關燈塔景觀的討論從未歇息,商人更可在總體城規出台前搶先建高樓,造成不可復原的危害,松山及燈塔更有可能從世遺中除名。 種種亂象都顯示,政府在處理保育問題上需負上一定的責任。在討論之前,我們不妨回顧政府過去在處理燈塔景觀時的回應。
從劉仕堯到羅立文 壓不住的134地段
從2005年澳門歷史城區成功申報為世界文化遺產名錄後,社會對保育的呼聲從未停止,但似乎仍未能趕上政府對文物的忽視而造成的破壞。
今次備受爭議的羅理基134地段,其實早在2006年已有討論。時任行政長官何厚鏵在2006年以行政法規廢除《外港新填海都市規劃章程》和《南灣海灣重整計劃之細則章程》,並公佈羅理基博士大馬路的整治方案,大幅放寬建築物高度至90米以上,大大影響觀音像至燈塔觀景視廊的景觀。與此同時,當局把位於爭議地段旁的136地段批給中聯辦興建99.9米高的大樓,在社會上引起極大反彈。
隨後政府頒布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將羅理基博士大馬路的建築物限至90米,事情才稍告一段落。時任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在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限高90米是為了讓外港碼頭、金蓮花廣場、塔石廣場和大砲台等主要地點可以觀看東望洋燈塔,維護松山文物景觀。
然而,已建成的中聯辦大樓卻與松山高度相約,規定的90米也未能確保燈塔景觀不受破壞。若134地段建成,觀音像至燈塔的觀景走廊便如被一道「牆」堵住,不僅大大影響景觀,更無法觀賞燈塔。日前政府所公布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把事件重新提上日程,面對社會強烈質疑,運輸工務司局長羅立文早前亦表示「呢個係澳門特色,澳門係咁樣」,並未針對事件提出有效方案。
澳門不需高樓 而是長遠城規和保育意識
澳門政府保育一直為人詬病,除134地段外,燈塔附近的漁人碼頭和東望洋斜巷超高樓亦反映了政府的不足。受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所限,位於緩衝區的漁人碼頭在2015年突然從原來的60米放高到90米,其中當局的衡量缺乏解釋,引人質疑。
此外,位於東望洋的一塊地段亦在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生效後繼續興建,無視限制。在項目擱置八年後,有關地段竟獲淮保留高度,運輸工務司局長羅立文更表示「已經建到八十一公尺這麽高,執埋手尾就算了,不要追究」,令人嘩然。缺乏長遠總體城規和保育意識的澳門政府,到底還要「失手」多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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