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望洋燈塔事件簿

2020-06-26 松山腳高樓 專題報道

文:論盡編輯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62380

時間:2020年06月27日 2:02

2005年
澳門歷史城區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

2006年7月
行政法規訂定緩衝區

2006年
行政法規廢止《外港新填海都市規劃章程》和《南灣海灣重整計劃之細則章程》,以《外港新填海區都市規劃章程》為例,它所訂定的分區規劃及建設、建築物高度限制、渠網配套、地塊劃分、社會設施安排等都有細緻規範,對圖則審批要求非常嚴格。

2006年8月8日
推出羅理基博士大馬路一帶整治方案,將限高由20.5至90米升至90至99.9米,其中134地段更可建至135米

2007年
「護塔連線」舉行「護塔連線文化行動」

2007年7月18
羅理基地段限高90米,上述地段無論在本澳入世遺前或後,都不屬於世遺保護區,亦非為緩衝區。但為了回應社會的訴求,政府訂定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往松山隧道方向左側的這一帶今後新建的建築物,其高度不得超過九十米。

2007年
教科文警告政府有關燈塔周邊高度,本澳關注燈塔組織先後發信反映松山燈塔景觀可能受周邊建築物的高度威脅,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遺中心於八月底組織專家來澳考察有關情況,並於九月向國家文物局發信,希望關注松山燈塔的景觀和周邊環境。

2008年
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生效,將東望洋燈塔方圓2.8平方公里建築物限高,分11個區域規限。

2008年2月21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規定其高度不得超過海拔九十米,務求讓外港碼頭、金蓮花廣場、塔石廣場和大砲台等主要地點可以觀看東望洋燈塔,維護松山文物景觀。

2008年4月17日
東望洋斜巷超高樓停工,2008年前非限制區域,有團體向世遺投訴後政府推出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超高樓隨即停工。

2014年4月1日
城規法、文遺法生效

2014年年底
134地段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在城規會討論

2015年3月
漁人碼頭(屬緩衝區)A地段放高,可建高度從原來的60米突然放高至90米(文化局建議限高60)。

2016年1月
134地段發出規劃條件圖

2016年8月
「保護東望洋燈塔關注組」就東望洋超高樓作出預警

2016年10月
東望洋超高樓解凍獲保留81米

2020年6月
134地段出新規劃條件圖草案

2020年6月11日
學社反對羅理基建高樓

2020年6月
羅立文:「我想大家都知道,這不是秘密,澳門地產商給政府一個很大的壓力……他們能建多高就會建多高,這是一個澳門的特色。」

2020年6月
文化局委託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進行評估,認為東望洋斜巷超高樓可以維持現有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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