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連環拳」出擊 揭官場弊端
利益衝突不迴避 特區形象勢受損
廉政公署上週分別發佈兩則新聞稿,指行政法務司前司長陳麗敏以及現任司長陳海帆在「高官薦人門」中沒有違法,以及一名市政署處長在格力犬安置事件中涉嫌犯罪被停職。而廉署亦在本週公佈《2018年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指廉署於2018年偵破的刑事案件中,公職人員受賄或收受利益的貪腐案件有所減少,但由公職人員實施的詐騙、偽造文件、濫用職權等犯罪有所增加,特別是個別公共部門領導利用自身的職位以權謀私而觸犯刑法。又揭發有多名領導官員涉濫用職權,以及有部門涉嫌任人唯親。官場弊端之多引起社會嘩然。
而在這些結果出爐後,高官的態度亦令社會感到不滿,就如陳海帆在回應「高官薦人門」事件時就用「續以更高標準要求自己」來企圖「過骨」,絲毫沒有道歉之意,不少意見對此質疑:雖然沒有違法,但這就代表官員毋須問責,不用承擔政治及道德責任嗎?另外,面對官場上有利益衝突多數不迴避的情況,政府又應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現行的公職法律規定公務員及官員都需要遵守「無私」義務,當出現利益衝突時必須要迴避。但是近期廉署所發表的多份調查報告,都發現政府內部執行利益迴避制度時都存在問題,容易導致公務員以至官員出現利益衝突⋯
廉政公署罕有地在一週內連環公佈兩項調查結果,分別為行政法務司前司長陳麗敏及現任司長陳海帆推薦親屬入職檢察長辦公室,以及格力犬事件中一名市政署(前民政總署)處長涉嫌犯罪的案件。雖然兩項調查的性質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