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攜帶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境
攜現金入境申報法案擬11月生效 政府:修改申報金額須依國際標準 2017年03月16日|文:論盡採訪組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監管攜帶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境》法案,政府向一常會遞交新工作文本。主席關翠杏會後表示,新工作文本主要就中葡文行文作出調整及完善,並提到因法案獲通過後,政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