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法院昨日改判立法議員蘇嘉豪及新澳門學社鄭明軒「非法集會及示威罪」罪成,兩人均被判處120日罰金。立法議員吳國昌表示,雖然雙方都有權上訴,但若認為法院的判決有一定平衡的理由的話,「撇開所有政治⋯
葡文報章昨(17)日報道,澳門律師公會理事會主席華年達認為,蘇嘉豪案的判刑未出,現時不便評論,但提到當中的政治意味明顯(conotação política evidente)。⋯
議員蘇嘉豪及新澳門學社成員鄭明軒涉嫌觸犯加重違令罪的案件,檢察官陳美芬在結案陳詞時指,兩名被告犯案情節嚴重,衝擊警方防線,挑釁警方,不尊重終審法院之前的判決,明知故犯,完全漠視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