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窗期
檢院倡立法會選舉活動期延長 提供或收受利益處最高三年徒刑 2014年02月27日|文:論盡採訪組|https://aamacau.com/?p=6914

檢察院從去年立法會選舉中,從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及治安警察局收到200多宗涉嫌違法個案。檢察院就立法會選舉活動提出八大建議,包括延長宣傳期,由現時約兩星期延長至四星期;在公佈選舉日起直至競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