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全體大會今(16)日以緊急程序處理並細則性通過修改「禁毒法」,新增10種規管物質,其中7種為麻醉品及精神藥物,3種為製毒前驅物。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引介法案時指出,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在⋯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細則性審議修改禁毒法法案,委員會認為,案原意是為加強打擊跨境販毒,從源頭阻止毒品輸入澳門。但整個修法方向卻針對吸毒者刑罰的條文較多,看不到有加強打擊跨境販毒的修改方向,似乎有⋯
立法會一般性通過修改禁毒法法案,新法建議販毒量刑起點從原來的3年升為5年,上限維持15年;「吸毒罪」的刑幅由最高3個月增至1年徒刑,罰金上限亦大幅提升4倍;只要持有毒品數量超過每日用量5倍,不再⋯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訂禁毒法法案,建議一般「販毒罪」的刑罰下限由3年增至5年,上限維持15年。「吸毒罪」的刑幅由最高3個月徒刑增至3個月至1年徒刑,並建議罰金由最高60日,改為60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