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常會今日繼續審議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會後表示,法案新文本引入保證金制度,當買賣雙方就拖欠的款項有爭議時,買方可要求賣方留下一筆保證金以作支付拖欠的管理費⋯
立法會主席賀一誠總結今屆立法會第三會期工作時指出,目前尚在審議的法案有10項,而且都是較重要且爭議較大的法案。他坦言︰果第3個會期趕唔到好多貨,第4個會期精力無咁多」,因為議員都要開始為下屆選舉⋯
立法會一般性討論《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法案。當局規定當樓宇已賣出超過一半單位,三成單位已入伙,或者發出樓宇使用准照18個月後,必須召開首次所有人大會,新法建議只要一成小業主同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