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回覆議員李振宇書面質詢表示,在去年 (2022年) 6月至 10月期間,收到 251宗涉及僱員感染新冠病毒的申報個案,當中超過 3成個案無跡象顯示與工作有關,或仍需進一步調查;其餘個案則有跡象顯示與工作相關,局方正跟進。
勞工局稱,倘證實僱員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冠病毒,方視為工作意外,就申請疾病津貼的情況,局方會與相關職能部門保持溝通。由於感染源頭相當廣泛,且衛生當局於去年12 月8 日後已不再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故僱員感染是否屬工作意外,須考慮有否其他證據證明感染與工作有關。
社保基金則表示,倘屬因工作意外或職業病造成的損害、或由第三者的行為所引致且應由其負責賠償的疾病,又或屬由受益人本身故意造成的疾病,依法不符合獲發疾病津貼的條件。而社保基金自過渡期至今收到約 7.5萬份的疾病津貼申請,正有序嚴謹審批和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