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協遞信抗議「未查先判」 促治安警交人對質

即時報道

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9483

時間:2014年07月7日 22:22

「治安警保護要人組警員涉嫌拉扯記者事件」已經發生超過兩個月,然而,治安警至今仍未有應傳媒工作者協會(下稱「傳協)要求公開現場監控錄像,也沒有安排認人程序,還原事件真相。治安警副局長梅山明於5月30日在立法會上斷言「警員當天只是以身體擋著記者、沒有拖拉動作」,然而,治安警明天又邀請涉事女記者作口供記錄,協助「內部調查」。既然梅山明已經否定事件有警員拉扯女記者,那麽所謂「內部調查」的意義何在呢?

治安警發言人李啟生

治安警發言人李啟生

治安警今日在例會上,再度被記者追問事件調查進度,發言人李啟生多次重覆表示案件仍處於調查階段,所有情況不方便透露。被多次問及當局是否知道該名涉嫌拉扯女記者的人士是否警員?李啟生都只是支吾以對,更表示「一喺下次了解咗再話俾大家聽」。

梅山明早前在立法會上已經否定事件中有警員拉扯記者,但治安警又邀請涉事女記者協助調查,到底要調查的目的是什麼?李啟生只表示調查目的只是「留返個紀錄」。至於梅山明的言論是否已為「調查」定下方向?梅山明既然已否定事件有警員涉嫌拉扯,那麽到底還有什麼值得「內部調查」呢?記者連番追問下,李啟生沉默比回應的時間要多,他說︰「呢個階段講出來並唔合適,再問都係重覆呢段說話。」

傳協今日再度向治安警遞抗議信,並促請治安警公開回應有關事件。傳協質疑警方在今次事件中早已有定論,所謂的「內部調查」,實則是掩埋事件真相,認為警方應成立真正獨立的調查委員會,委託包括議員等具公信力的社會人士,否則有關記者將不會參與治安警的「內部調查」。

_DSC0224

抗議信內容如下︰

今年5月3日一名治安警保護要人組警員為阻止記者上前採訪特首崔世安,涉嫌從後猛力拉扯其背包,致該名記者失去重心險跌倒在地,事後其肩上留有明顯的紅印,肩頸肌肉有被拉傷的疼感,可見當時的力度並不輕。

事隔至今超過兩個月,治安警的多番說辭一直前後矛盾,疑點重重,既未有應本會要求公開現場監控錄像,也沒有安排認人程序,還原事件真相。相反,5月30日治安警副局長梅山明在立法會上斷言「警員當天只是以身體擋著記者、沒有拖拉動作」,早已排除有警員牽涉在內,有關言論明顯不公!既然警方早已有定論,所謂的「內部調查」意義何在? 對於警方一再以強硬姿態試圖推諉責任,以「內部調查」之名,實則掩埋事件真相,傳協表示憤慨和強烈抗議。本會重申,在缺乏透明度和程序正義的前提下,難令人相信警方的所謂「內部調查」會有公正的結果。除非治安警收回梅山明當日在立法會上的說話,找出被指拉扯記者的疑人身份,成立真正獨立的調查委員會,委託包括議員等具公信力的社會人士,否則該名記者將不會參與治安警的所謂「內部調查」。

傳協特別指出,5月5日治安警發言人在記者會上曾聲稱「無人拉扯記者」,但後來又改口指「確實有拉扯動作」、「無法核實有關人士的身份」。既然警方連該名疑人的身份也「無法核實」,是否警員也無法確定,試問這樣的「內部調查」有何正當性可言?為此,本會鄭重促請治安警公開回應以下疑點:

1、治安警的「內部調查程序」是針對涉嫌違紀違規的「警員」。既然梅山明一再否認有警員牽涉事件,請當局說明這次「內部調查」的對象到底是誰?還是只是一場「沒有被告 」、「沒有疑人」的戲碼?

2、治安警發言人曾聲稱有「客觀資料」顯示無人拉扯記者,但後來又改口指「確實有拉扯動作」,「無證據」顯示是警方人員出手拉扯記者。那到底警方的研判是有證據還是無證據?傳協再次要求警方以事實說話,公開旅遊塔當日的監控錄像。

3、為何這名「無法核實身份人士」當時西裝配戴了特區政府的襟章,與其他保護要人組警員一起行動、緊貼在特首身後?如果連治安警、特首辦和新聞局都無法核實這樣一個超近距離接近特首的人士究竟是何方神聖,豈不是天大笑話?如果真的存在這樣一個安保漏洞,治安警豈非要負失職之責?

4、為確定是否有政府部門在事件中存在包庇之嫌,警方有必要儘快核實這名不明人士的身份,安排認人程序,讓事件早日水落石出。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

2014. 7. 7

訂閱每月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