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成定局? 「國安法」修改諮詢 澳人可有S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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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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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年09月5日 14:14

去年的施政報告中,特首賀一誠而再三強調,今年(2022)年的施政重點之一便是要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終於,當局於8月22日公佈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下稱澳區「國安法」)的諮詢文本,並展開為期45日的公開諮詢。

或因過去數年兩岸四地的社會狀況,本澳修改「國安法」更受注目,不論是在諮詢會上、時事節目中或作網絡上,不少市民表達自己的意見,惟意見似一面倒的贊好、支持的意見。一份至關重要法律的修改,無論支持或反對意見,在諮詢期間都應被聽到,除非結局一早預定。

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公開諮詢至將於10月5日結束

無事無幹 大動干戈修法?

社會有意見指出,現時的「國安全」制定十多年都未曾使用,足見其嚴謹並起防範的作用,質疑當局大動干戈修法。

於2008年10月22日時任特首何厚鏵宣佈,啟動《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工作以完成澳門的憲制責任,並展開四十天的的公眾諮詢。當時的特區政府舉行了五場業界諮詢以及一場公眾諮詢。當年有意見批評,諮詢時間太短及當局有「偏向性」,文本條文不清以及政府不聽民意;期間更有團體發起遊行,要求延長諮詢期以及在建立民主政制和有效輿論監督前,延期立法。

當年整個社會對制定「國安法」反應相對熱烈,市民對制定「國安法」的態度較審慎及理性,沒有一面倒的反對或支持。或因為當年公佈的文本第一部分便是條文草案,市民、團體以及法律人士亦能比較集中、清晰地進行討論以及提出意見及建議。

相反,今次修法當局卻未如2008年般提供條文草案,只有大概內容及方向,讓市民無法了解真正修法的內容、亦難以得知國家安全的界線。

在多場諮詢會上,發言者幾乎一面倒支持修法。

無條文的文本 市民該如何有效地討論以至可以表達到清楚的意見

今次修法諮詢時間為四十五天,期間當局會舉行五場業界諮詢以及三場公眾諮詢。至昨(4),在多場的諮詢上,幾乎是一面倒的支持,認為修法必須、及時;而出席諮詢人士的發言較多關注的主題,包括網絡如何配合國安、如何加強國安教育;亦有少許發言者關注市民日常通訊會否被監控以及對經濟的影響。然而,若沒有無完整條文的文本,市民又如何能展開有效、理性的討論?

是次修法的諮詢文本公佈之時,社會上便有意見質疑沒有提供條文,建議修改的內容不清晰、未見定義。文本中的「叛國、分裂、顛覆、教唆、煽動」等如何定義,不管支持修法與否,無一不希望當局解釋清楚條文的涵蓋面。

惟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則稱,希望是次諮詢充分廣納民意,再經行政會和立法會審議和發表意見為由,更指有關決定符合現行《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自相關指引實施起,「任何政策或法案的諮詢(文本)都係無條文嘅」,一席話便拒絕所有想要討論前做好功課的市民。

憂通訊截取 通話及通訊軟件被監控

當局建議在日後「國安法」中新增情報監聽方面的條文不清晰,社會憂慮會否侵犯到私隱?黃少澤在諮詢會上回應時表示,情報通訊截取措施是「國際慣例」且日後本澳情報截取須符合嚴格的前提條件。

他又指,當局建議的「情報通訊截取」措施是司法審批及監督制度,否則只是一個情報,只能作為警方偵查之用。若居民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則毋須擔心監控,「你係坦蕩蕩,就唔需要擔心。」

撳個Like都唔得? 國安從小抓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在諮詢會上多次提到19年香港反修例運動。

於社文界別專場諮詢會上黃少澤主動提及於香港反修例期間,發現有個別公務員不斷讚好「黑暴」的宣傳。其發表有關言論後,有網民質疑政府如何掌握公務員的社交網站帳號,當局是否有監察公務員在網上的言論?。其後,黃少澤便在首場的公眾諮詢回應相關的質疑,指出政府及警方監控網絡平台是依法進行的,警方不是非法地去看網絡的相關活動,而是有關人士在公開平台按讚的行為是公眾都能看到,「點讚本身不是犯罪,但這是非常危險的傾向,他日可能爆發,變成傳統安全問題。」

亦有與會者再次問到,未來政府如何加強公務員對國家安全的基礎時,黃少澤表示,香港在反修例運動其間,「(香港)不只有公務員參與、點讚、參與暴動,連紀律部隊都有,這是非常危險。」在香港,有很多人不願意了解國家,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儘管這些人在澳門較少,社會要推進市民對國家的認識,需從教育入手,且需由小做起。

被問到當局將來會如何令學生的國安意識更加紮實時,黃少澤表示,當局或將考慮國安教育納入大、中、小學的必修課。

他又稱,文化安全是國家安全重要的一環,而教育正是文化安全的第一步,文本將訂定國安的宣傳教育,尤其是在校園內的教育將如何進行。

以言入罪?

是次諮詢文本推出後便有意見指出修法內容、概念不清晰,有市民在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上表示,擔心當局會「以言入罪」,本地言論自由或進一步收窄。

黃少澤曾在諮詢會提及有關以言入罪、言論自由等議題。他指出,政府在法律基礎上會充分保障言論自由。但今時今日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未必是暴力或其他嚴重非法手段,「非暴力」手段比比皆是。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張國華隨後補充道,言論自由是依法受到保護;言論自由不是絕對的權利和自由,需要依法行使,只要在「不違法」的情況下,發表不滿的言論和情緒是便是本澳擁有言論自由的體現。

「國家安全」是前提

在諮詢會上,有發言者憂慮是次國家法修訂後或會影響本地營商環境,認為當局應取得平衡。黃少澤回應稱,國家安全是民生及經濟發展尤其投資營商的重要前提。唔安全、唔穩定,山河破碎下你邊有營商環境?」

黃少澤又多次引用香港反修例作例稱,若一個地方或國家沒有「安全」的話,商戶根本不能經營。修例風波時,「黑暴份子」打砸搶,商店都難以經營。

至於外資,他強調,任何人也不能借投資、營商為由,進行損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故當局在修改博彩法時則加入國家安全條款。

修改澳區「國安法」諮詢期將於10月5日結束,該法以及其修改與本地社會、每個持份者都息息相關,市民應儘可能表達意見,讓執政者聽到社會上不一樣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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