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東望洋「爛尾樓」維持逾八十米 陳德勝批當局未有依法施政

即時報道

文:記者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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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年06月13日 21:21

東望洋超高樓項目早年因其高度破壞燈塔景觀而被特區政府叫停,其後因無法與政府協議而「爛尾」十多年。近日該「爛尾樓」再掀熱議,文化局上周公佈該項目最新發展,即維持81.32米,並將外觀改為玻璃設計,而局方「基本」符合教科文組織的要求。一直關注燈塔保育、前城規會委員陳德勝直批當局的決定有違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限高批示),質疑當局是否要廢除相關的批示,若是則需昭告天下;若非則需依法施政,維持限高52.5米。

東望洋超高樓項目

十多年前東望洋超高樓項目初曝光便引起各界關注其對燈塔景觀的影響,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下稱教科文組織)亦即時派員到澳門視察,並要求特區政府處理。其後,時任特首何厚鏵簽署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限高批示),訂定了東望洋山周邊的建築物高度限制。而根據該批示,東望洋斜巷18-20號(爛尾樓)限高為52.5米。

然而,於上周文化遺產委員會會後,身兼文遺會副主席、文化局局長梁惠公佈東望洋超高樓項目(爛尾樓)將維持81.32米,並將外觀改為玻璃設計,使立面外觀通透。她又認為有關設計「基本」符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決議要求,局方將按相關規定繼續跟進。

陳德勝批政府打倒昨日的自己 或造成缺口任由燈塔被超高樓包圍

東望洋燈塔關注組成員陳德勝

對此,身兼保護東望洋燈塔關注組(下稱關注組)成員陳德勝批評,當局的決定有違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限高批示),質疑當局是否要廢除相關的批示,若是則需昭告天下;若非則需依法施政,維持限高52.5米。

他又稱,東望洋超高樓若可維持現高,當年則不應停工,「如果無違法點解當時要停工」,政府並非沒有其他辦法解決,如換地、補錢等。

陳德勝直言,政府至今都未有任何公告要廢除限高批示,但卻表示項目可維持81.32米高,這與過去的批示相違,不能因過去由政府訂定的法令,不合現在的政府就無視該法令,豈不是「今日的你打倒昨日的你」。而且相關決定或為東望洋周邊建築的限高開創先河,「點解佢(東望洋超高樓)起得,佢(其他發展商)又唔起得」,導致更多超高樓包圍燈塔。

局方提供建成後之示意圖。

陳德勝:玻璃設計屬偷換概念

陳德勝又批評外部設計換成玻璃屬偷換概念。他稱,教科文組織所指,希望建築可體積縮小以及透明的意思,是整棟建築縮小、減高(體積縮小),無阻礙視線的建築物(透明),讓人可從遠處直直望向燈塔,也可從燈塔處望到更遠的地方。而絕非目前文化局所指的上部樓層採用玻璃及減少體量的設計即可。

他又表示,關注組會去信教科文組查詢特區政府所言,相關設計符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決議要求,是否屬實。

陳德勝又強調,世遺是屬於人類的共同財產,更乘載著過去的歷史和文化,應由地球村內的所有人一同保育世遺,特區政府也應該要清楚這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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