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法院續審譚偉文等四人涉嫌瀆職案,法庭再次傳召前民政總署管委會成員伍秉賢,就早前於民署管委吳秀虹的辦公室,即伍秉賢以前的辦公室中找到,並交來法院的二號文件夾作供。伍秉賢稱,二號文件夾內存有當年「十幅墓地」的申請書副本。
初級法院今(六日)繼續審理前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譚偉文等四人涉嫌瀆職案,庭審開始時,助理檢察長陳達夫表示,早前有傳媒表示,二號文件夾內存有十幅墓地的正本文件,但文件夾中只存有副本,未見有正本。他認為,法庭並不是為傳媒服務,傳媒報導錯誤訊息將對被告及證人不利。
期後,法庭再度傳召前民政總署管委會成員伍秉賢作供,控方代表、助理檢察長陳達夫詢問伍秉賢,二號文件夾中,是否有曾經存在過十幅墓地文件的正本時,伍秉賢稱沒有。他指出,文件夾是在民政總署成立前一年製作的,因為民署成立前,前澳門及海島市政廳在墳場管理上有不同做法,由於伍秉賢任職民署前,任職海島市政廳中負責墳場管理的職務,當他成為民署管委時,需要整合兩個前市政廳的資料,加以研究。
陳達夫亦問到,何時將三號文件櫃內的文件夾交予其他人時,伍秉賢則指,在他離任管委時,他指示秘書阮燕玲及職員Lydia Santos整理目錄,並將文件交予墳場範疇職務主管李家輝。但他亦指,由於二號文件夾中存有敏感資料,打算將文件交予接任的管委為妥,故要求秘書暫時收起該文件夾。陳達夫亦問到,三號文件櫃是否有上鎖時,伍秉賢表示,文件櫃的鎖匙被鎖在夾萬中,而夾萬的密碼只有他及秘書阮燕玲知道,但他稱並沒有說不可公開密碼。
而輔助人歐寶蓮質疑,為何八號文件夾中亦存有十幅墓地的申請書及資料時,伍秉賢則稱,八號文件夾中的是所有墓地的資料。另外,歐寶蓮在二號文件夾較前頁數中,找到同一份十幅墓地的申請書,申請書中明顯地寫著一至十的數字。亦有黃色便條紙寫著「離島市民服務中心」等字樣,伍秉賢表示,便條紙的字蹟部分像他的手筆。
歐寶蓮亦質疑為何二號文件夾會成為機密文件,伍秉賢指,當時聽到有同事的家屬會申請永久墓地的後補資格,故將文件列為機密。
期後,法庭傳召現任民署管委會委員吳秀虹作供,吳秀虹稱,Lydia Santos先後兩次透過吳的秘書到她的辦公室找文件,第一次她在場,但Lydia並沒有找到相關文件;而第二次來找文件時,吳秀虹則不在現場。吳秀虹並稱,她從來沒有接觸有關文件,而她亦知悉她的辦公室即將裝修,認為自己只是暫時使用該辦公室。助理檢察長陳達夫亦詢問吳秀虹,伍秉賢在離任管委後,有否回到辦公室找文件,她稱沒有。
另外,在伍秉賢宣誓期間,旁聽席有市民喝倒采,合議庭主席林炳輝隨即要求發出喝倒采聲響的市民道歉,但未有人理會,而林炳輝則表示會將情況向初級法院院長請示,並可能會調查有關人士及採取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