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選議員、工聯副理事長梁孫旭早前提書面質詢促當局針對外賣車手的勞動情況進行研究,繼而制定相應的指引或制度,以完善該行業人員的勞動保障。勞 工 事 務 局勞工事務局代局長陳俊宇回應時表示,有關外賣車手權益保障按照「合同自由原則」,外賣平台與車手之間「可根據雙方的意願來決定合作方式」。
勞工局又指,若雙方所建立的是具從屬性的勞動關係,即車手須在食品外賣平台領導下提供服務並收取回報,車手則為僱員,其勞動權益等事宜受《勞動關係法》及相關法例所規範。同時,僱主須 按《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損害的彌補法律制度》第62 條第1 款規定, 平台作為僱主必須為其僱員購買勞工保險,以確保僱員因發生工作意外或職業病而產生的損害賠償獲得有效保障。
勞工局又稱,倘外車手與外賣平台以「提供勞務合同」的方式建立關係,車手則為自僱人士,便不適用勞動範疇等法例所規範,而是適用雙方建立關係時所協議的條件及適用民事法律規定。
梁孫旭在質詢中指出,外賣行業近年在疫下漸發展,外賣的形式多元。在近年就業環境不景氣之下,投身做外賣車手的人亦越來越多,成為了本澳職業司機中一個規模較大的群體。又指, 在勞動保障方面,由於行業的性質具一定特殊性,目前本澳亦沒有相關的指引或制度。故此,當局應對外賣車手的勞動情況進行研究,繼而制定相應的指引或制度,以完善外賣行業的勞動保障。同時,目前,在統計局的就業調查中未見相關的資料,局方亦須相應完善該行業的統計資料。
不包兼職受聘於互聯網外賣平台的車手約900 人
據勞工局,車手可能受聘於餐廳、互聯網外賣平台或運輸公司等,因而涉及不同的行業分類。根據就業調查資料初步估計, 2021 年就業人口中受聘於互聯網外美平台的電單車配送員約900 人, 但不包括兼職的外賣車手。
勞工局又指,作為勞動監察部門,局方會依職權對勞動法例的遵守情況進行監察,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行為作出處罰,以保障僱員合法勞動權益。又稱,局方亦會透過不同的渠道和方式進行普法宣導工作,包括針對外送員製作了圖文包以宣傳相關法例規定, 讓僱主僱員瞭解其勞動權益和義務。同時, 亦會因應社會需要,為居民和不同行業的從業員提供適切的培訓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