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19)日舉行全體大會,間選議員林倫偉在其口頭質詢指,政府的《新控煙法》雖禁止販售電子煙,但卻尚未禁止攜帶相關商品入境本澳。當局需適時檢討對電子煙「禁而不止」的制度。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當局預計今年(2022年)內會修訂控煙法,禁止電子煙進口及製造,相關法案將送交行政會討論。
歐陽瑜又指,自2018年《新控煙法》生效起,共檢控89宗違法吸食電子煙個案。當中有39宗於2021年檢控,按年增加 95%。而執法部門查獲網上銷售電子煙或煙草製品個案19宗,其中15宗涉及電子煙,並檢控4宗個案,分別以互聯網或實體店形式違法銷售電子煙。針對市民吸食電子煙有所增加。她稱會持續加強對電子煙執法以及監管。
今日衛生局發新聞稿指,2021年間,控煙執法人員共檢控1,987宗個案,當中包括1,958宗違法吸煙個案、24宗銷售不符合標籤規定的煙草製品、2宗以貨架形式銷售煙草製品、2宗違法銷售電子煙及1宗向未滿18歲人士銷售煙草製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