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文化相關委員會合併後 社會人士委員名額減近一半 穆欣欣:落實精減諮詢組織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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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記者小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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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1年11月26日 22:22

位於塔石廣場的文化局,攝於十月。

行政會完成討論《文化發展諮詢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透過該行政法規合併 文化諮詢委員會和 文化產業委員會,設立「文化發展諮詢委員會」(下稱:「委員會」)。當局表示,兩委員會合併後社會人士委員名額由原來的49名縮減至最多20名。有傳媒關注合併後社會人士委員的名額何以能「大幅」減少,是否与太多「多餘」委員有關。文化局局长穆欣欣回應時表示,合併大方向是為了落實政府精減諮詢組織架構,而新的委員會是一個「大的(文化)概念」,即所有關於文化領域相關政策、策略、措施都由這個諮詢組織提供。

據該法規草案,委員會為特區政府在制定文化領域政策、策略及措施的諮詢組織,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擔任主席,設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一名代表,公共部門領導代表由原來十一名精簡為三名,包括:文化局局長、文化發展基金主席及旅遊局局長。又指,在文化範疇的專業人士、學者及公認具功績、聲譽及能力的社會人士則由原來兩委員會共四十九名縮減至最多二十名。委員會成員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委任,任期為兩年,可續期。

太多「多餘」委員之故?合併後社會人士委員名額減至20人 穆:新委員會針對所有文化相關政策提建議

穆欣欣今(26)日在行政會新聞發佈會表示,為落實精簡諮詢組織架構的施政方針,首先在委員會人數方面精減,而社會人士名額規範了最多為20名。又指,以往「文化諮詢委員會」和 「文化產業委員會」都是負責提供文化相關政策意見,而「文化產業委員會」更針對文化產業方面的。又指,合併後成立的「文化發展諮詢委員會」是一個大的概念,即所有關於文化領域相關政策、策略、措施都由這個諮詢組織提供建議。

文化局局長穆欣欣

她又指,將來委員會的開會形式有全體及專責小組會議,若涉及具體專業範疇, 亦可以「列席」形式邀請政府代表、社會專業人士參與會議。認為,社會人士委員名額減少不會對於委員會功能有影響。

文化範疇委員會常發新聞稿單向發消息缺透明度?穆:不停優化工作

亦有傳媒關注到文化相關委員會常發新聞稿、單向發佈消息,擔心該委員會日後運作亦如此缺乏透明度。穆欣欣回應指,所有文化相關委員會的運作「一直有透明度」,不是完全封閉消息。又指,現時的「文化諮詢委員會」和 「文化產業委員會」每次開完會有新聞稿發佈消息,亦有即時向傳媒公佈。「當然涉及相對重要議題,會即時溝通,無任何攔截(消息)」以後當局亦會循這方向向公眾公佈相關的會議內容,亦承諾當局不停優化這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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