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三O」之後,我聽到最多市民批評的,絕非我們要求陳麗敏引咎辭職的政治訴求,而是主教山上警民之間的肢體碰撞,行動者反思過後也應當承認不該失焦於此。的確,當日的行動甚或至任何一場遊行集會,警察都絕非主角。「有功就領,有錯就卸」,是一位警察朋友贈予上級的八字真言,當上級躲藏冷氣房的同時,前線手足卻被推上社會對立的最尖端,撇開少數以極力打壓異見者為己任的,不少伙記既要充當無能上級的擋箭牌,又要承受市民的千夫所指,夾在中間真的不是味兒。
保安司擁有九千手足,人數為五司之首,理應大有用武之地;然而,警隊缺乏健全的保障機制和組織文化,加上去年高層人員接連爆出醜聞,酒後上崗、賭錢耍樂仍可安然無恙,早已為社會人士所垢病,警隊士氣有多高?大家心照不宣。「上級經常吹噓警隊有怎樣完備的減壓措施,但其實最大的壓力來源就是他們」,一位資深的基層警員對我說。下屬為了供樓養家,不時主動要求開OT,捱更抵夜換來的卻是看不清、猜不透的前景。上級長年盤踞高位,一坐便是十幾二十年,冇契爺、唔埋堆,休想升職,嚴重缺乏以能力論的恆常晉升機會,已成警隊內部公開的秘密。日前,據稱不願埋堆的女副警長不堪被同僚集體排擠,曾多次要求轉調部門不果,壓力爆煲、情緒失控下在警局憤而跳樓自殺,雖然無即時生命危險,但內部問題日漸浮面已是不爭事實,更可悲的是此僅屬冰山一角。
士氣不足,其他訓練也未如人意,特別是我接觸過的前線警察,法律認知普遍薄弱,前線執法者不識法,怎麼也說不過去,但連高層也帶頭錯誤理解甚至扭曲法律,市民當然無法接受。過去一年,保安當局經常以不具任何依據的「現場特別安排」為由,干預市民表達意見的自由:每次遊行,治安警都藉故把參與者逼上行人道或者刻意截斷隊伍;立法會議員宣誓當天,警方竟然一反常態,要求遊行完前往政府總部前門遞信的人士,移步至對面南灣湖一帶受訪;最明顯的是,去年警方以地勢險要等諸多無稽理由,禁止市民在西望洋花園發起集會,後來被終審法院判決一舉推翻,猶如打了治安警高層一巴掌……警隊指令往往缺乏法律依據,全憑上級的維穩意志,市民不肯就範,最終當然苦了前線警員。再者,上級每每下令嚴陣以待,例如安排五十手足「招呼」一位遊行人士、指派便衣近距離攝錄市民,以及長期在政府總部前門擺放逾百鐵馬,這一切都只會加深警民之間的矛盾,為前線警察增添無謂的工作壓力。
澳門很小,身邊總有幾個警察朋友,特別是從事社會運動,少不免要在街頭與老友相聚,一個眼神、微微點頭,已經足夠。各為其主本來無可厚非,但在撰文以前,自問未有思考太多對方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