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消費優惠下月1日開始使用,坊間、網絡已有不少投訴指某某茶餐廳、超市「靜雞雞」加價,而且加幅動輒逾一成。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下稱經科局)及消費者委員會(下稱消委會)今(25)發新聞稿指,因應「電子消費優惠」即將開始使用,昨(24)日再次約見商會、供應商、零售商及超市業界代表,「提醒業界遵守『電子消費優惠』的使用規則及誠信經營,並保持貨品供應及價格穩定。」
當局又表示,政府高度關注民生物品的供應及價格。在會上,經科局再次提醒超市等大型零售商,「電子消費優惠計劃」推行期間,須每月兩次向局方提供更新的貨品價格資料作為備案。又指,目前經科局備有約78萬項商品的價格資料,包含了16家超市百貨類零售集團的共264間分店的所有商品。自去年5月1日至今年5月24日期間,經科局共巡查商號逾7,400間次,抽查商品近7.5萬項。經科局及消委會將持續進行價格監察工作,密切留意物價變動情況,迅速跟進市民舉報的個案。
當局呼籲居民如發現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問題,歡迎透過消委會的「消保易」電子服務平台(https://app.consumer.gov.mo/wapp)作出舉報或投訴,消委會接到個案後,會儘快跟進處理及回覆。又指,根據第15/2021號行政法規的規定,如商業場所作出誤導價格資訊或不合理抬價等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經科局可按相關行為的嚴重性及過錯程度,停止所屬商業企業主的全部或部分商業場所在指定期間內收取電子消費優惠。
本月初政府表示電子消費優惠計劃總投入約60億元,估計將帶動80億元消費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