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塚的反思

2012-05-25 動物與人2.0 專題報道

文:曦言

網址:https://aamacau.com/?p=709

時間:2012年05月25日 13:13

近日,某娛樂場把大自然元素帶到小城,重金禮聘名師設計美輪美奐的蝴蝶館,每週就從世界各地五大洲空運百多種不同蛹進行就地孵化,以供市民及遊人欣嘗。每日吸引近千名人次慕名而來,平均入場時間須排隊等四十五分鐘。誠然,是次巿場推廣策略甚為成功,帶來了嶄新的自然和科技的體驗;然而,在華麗堂皇的蝴蝶館裡面,每天數百隻蝴蝶就逼在不夠四百呎的空間內連續工作受嚇逾八小時,不停受人滋擾,更有不少蝴蝶低飛時,不慎被風口位吸吮著,無力脫身,奄奄一息……

究竟,是次活體展覽給蝴蝶造成了怎樣折磨?這就要從蝴蝶的生活行為模式說起。澳門生態協會副理事長陳俊明表示,驅動蝴蝶飛舞只有兩個因素:一為香味,蝴蝶是靠吸食花蜜為生,當牠們聞到花香,就會去採花蜜;另一個是光的刺激,只要有人在蝴蝶的周圍揮動光源,牠們便會受刺激不停飛舞。這是蝴蝶的本能反應,牠們不會思考,一受刺激就會飛,所以在一般的蝴蝶館內,都會設立一些隱蔽的區域,讓牠們不受任何光影的刺激。

然而,這個仿照美國已故著名建築大師空想概念而設計的圓頂蝴蝶館,四面八方都是窗。蝴蝶就會長期處於一個容易受刺激的狀態,飛撲不停。陳老師表示,館內的透光度這麽高,蝴蝶根本找不到隱蔽的地方去躲藏,只好向各個方向四散。當牠們長時間找不到藏身之所周圍飛,就會不斷地消耗自身的能量,生命的周期就會縮短。蝴蝶的生命周期本身不太長,破繭而出後,一般可活兩個月左右。牠們早晚大部份時間都需要靜止休息,但現在因人為干擾,只會加速牠們的死亡。是次蝴蝶館以「蝶舞翩翩」為主題,陳老師質疑主辦單位是否有意想蝴蝶不停地飛舞,讓整個室內洋溢著一種蝶舞漫天飛舞的感覺,從而更好地迎合主題,這根本無疑就是一個欲躲不能、等死的監獄。

陳老師再進一步指出,這蝴蝶館沒有站在生態的角度去設計,大自然世界是沒有玻璃這樣東西。蝴蝶的視力只是對感光敏感,牠們是看不到玻璃的,所以牠們常胡亂橫沖直撞,造成不必要的傷痛,構成生命的危險。顯而易見,蝴蝶在名師設計的華麗舞台上只是一名被觀賞的角色。陳老師表示,若是次活動旨於拉近人和大自然的關係,那主辦單位則需要進行檢討,因為活動達不到環境教育的效果。他認為場地的管理比較惡劣,管理人員功能也只是純粹一個看守的角色,不讓蝴蝶飛出「監獄」之外。很多人可以隨時捉起場內蝴蝶來拍照。他批評從整個建築設計以至場地的管理,根本沒有從生態立場去考量蝴蝶的生存,這是不人道的。

此外,主辦單位聲稱蝴蝶品種逾百多種來自五大洲,每週從世界各地把蝴蝶蛹空運過來,但這樣又對蛹的原居地構成甚麼影響?陳老師表示,這需要檢視展出生物的貨源。若蝴蝶是屬於瀕危類別,在任何情況都是不容許的;但至於養殖品種,不會影響當地野生生態,則是允許的。但由於主辦單位沒有闡明貨源,則無從稽考,只是得悉場館內展出了非常罕見的雌雄同體的鳳尾碟品種,出現機率為六百萬分之一。但願此為人工養殖,否則就鼓吹了人們從野外捕捉,這是不好的開端。據陳老師所述,就昆蟲的入口監管,澳門仍未法可依,但須遵守《華盛頓公約》這條國際公約,限制進口和禁止交易所有榜上有名的物種,同時他概嘆現時連保護動物法都未過,更遑論蝴蝶。

人類的商業行為與大自然的生態保育,兩者該怎樣取得平衡?陳老師指出,外國很多熱帶地方如新加坡、澳大利亞,近至海洋公園,也設立類似的蝴蝶館,但相對比較人道和值得參考。他們都會找昆蟲專家作場地設計,按照不同品種的生活習性,如溫度、光,建造有利棲息的環境和空間,限制每日開放的時間。又如台灣這個位處亞熱帶的海島,動極植物種類甚為豐富,而且保育非常出色,當地居民保護牠們的意識很強。

相反,在這次互動的商業行為的過程中,陳老師看不出如何體現尊重生命的原則。一,這是與市民的行為模式有關,當他們一見到美麗的東西,就萌生了想捕捉的心態,大家就準備相機與牠合照,覺得機會珍貴,而這就是環境教育需要肩付的責任,灌輸下一代小朋友要尊重生命,不可以捉牠們玩,可場地完全沒有指引。二,主辦單位把牠們買回來,就預料了牠們數千幾隻最後都會全部死掉,究竟牠們的生命價值何在?這是一個很反面的生命教育,在外國很多蝴蝶館,有嚴格的規定,如可遠觀而不可接觸。

他建議日後若有類似活動,將自然元素融入當中同時,應盡量減低人與生物互動過程中造成的傷害,他明白市民喜歡周圍有蝴蝶飛的感覺,而主辦單位也希望增強互動性,打破客人和蝴蝶之間的一幅牆,但如何兩全其美,則有賴生態方面的專業人員的設計,如合理分區,不一定將所有品種放在一起。有些蝴蝶較為敏感,不可接觸;有些較為粗生,則可與大眾同樂。場內也欠缺介紹蝴蝶的生態、蝴蝶和人的關係的資料,純粹只是關於漂亮蝴蝶的展品,值得大家爭相拍照。當任何生物淪落被當成一件商品看待時,只好讓人惋惜,但絕不可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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