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選議員區錦新表示,政府應盡快公開《工會法》諮詢文本並展開公眾諮詢。他又批評政府常以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下稱社協)作「擋箭牌」,未夠決心推進《工會法》立法,「除非政府好大決心 (推進工會法立法),一般法案來講,政府不是好大決心,拖你一年兩年又有乜奇怪呢?」預料完成整個《工會法》的立法起碼需兩至三年。
政府去年底公佈已完成《工會法》諮詢文本,內容包括工會登記制度、集體協商制度、工會的組成和運作等方面內容。政府於去年十一月將《工會法》諮詢文本交社協討論,並於十一月中表示社協勞資雙方代表需時消化文本內容,再收集轄下會員意見後,才向政府提交書面意見。但至今仍未見下文,公眾亦無從得知文本內容。
區錦新指出,《工會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現在澳門處於大企業佔本地經濟的主導位置,更需要加快制定《工會法》。單獨的員工根本無法與大企業講工作條件,員工可能在入職前已被要求簽定「不平等條約」,「密密麻麻一大堆嘢,城下之盟。你(員工)一係做,做住先;一係你唔接受就唔玩。到時有乜嘢都係傾斜資方,所有合約條文都係由資方制定,對資方有利」。
他又指,若有《工會法》,工會被給予法定地位時,可以減少勞資間的不合理條約。「例如大企業在制定合約時,我哋有工會嘅話就可以傾下,合理調整條文,減少太過不合理條文嘅存在。」他認為不應該抗拒制定《工會法》,在發生勞資糾紛時《工會法》亦能提供調解機制。
至於制定《工會法》進程的快或慢,區錦新表示這取決政府的決心。他批評政府雖多次表明有推進立法的意願,但拖延立法進程,並以社協作「擋箭牌」。
他表示,社協中資方代表來自中華總商會,勞方來自工聯。勞資雙方代表不同利益,一定程度上有衝突,難有共識。但政府又常以聽取社協意見為由拖慢立法進度,「社協經常成為政府嘅擋箭牌⋯⋯在政府來講就係聽咗意見,但衝突永遠都解決唔到。政府永遠就話尊重勞資雙方嘅意見,就等於乜都唔郁」。又指,社協只是諮詢機構,並不具權力審議任何法案,《工會法》立法進程完全視乎政府的意向。
區錦新稱,中華總商會和工聯是傳統社團,「往往就將(有關工會法)啲信息保住,呢啲訊息控制對佢哋更加有利⋯⋯喺咁嘅情況下經常都是黑箱作業」,認為當局應盡快公佈《工會法》文本及進行公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