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公佈全澳第三批不動產評定項目,合共12項,由明(25)日起至明年 (2021年) 1月 23日公開諮詢,設有3場公眾諮詢會,按《文遺法》規定,評定程序須於啟動後12個月內完成。
當局表示,是次第三批不動產評定的項目涵蓋多個類型建築,包括公共設施、宗教建築、考古遺址以及別墅式住宅等。其中 7個項目為「紀念物」、3個項目建議評定為具建築藝術價值的樓宇和 2個建議評定為建築群。其中石敢當行臺、加思欄後新馬路 2號房屋、九澳聖母村項目、九澳三聖廟建議設置臨時緩衝區。
是次評定的12個不動產項目分別為︰高園街大坑遺跡、聖保祿學院遺址(學院建築遺跡;圍牆遺跡:茨林圍兩段、蔡記里一段)、石敢當行臺、三聖廟(九澳)、一號碼頭、原氹仔碼頭舊址、路環碼頭、得勝斜路55號房屋、加思欄後新馬路2號房屋、仁慈堂安老院、九澳聖母村(原痲瘋院舍及康樂室舊址)和九澳聖母村(七苦聖母小堂)。
是次評定的不動批產項目,當中約有一半沒有業權登記,被問到日後管理維護等問題如何處理,是否由政府出資承擔?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表示,部分建築物沒有業權登記但有使用或管理單位,日後若評定為文物,維修保養會由使用者或管理者負責,若需要支援可按文遺法提出,當局經評估後再決定是否由政府支援。
另外,加思欄後新馬路2號房屋,旁邊正興建公共衛生專科大樓會否受到影響,梁惠敏回應稱,經評估後不認為衛生局的工程會影響待評定的建築物,因此並沒有將緩衝區擴大至專科大樓工程範圍。
文化局將對有關待評定的不動產進行為期60日的公開諮詢,諮詢期由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1月23日,並於2020年11月28日(澳門文化中心會議室,設葡語同聲傳譯及手語翻譯)、12月12日(澳門文化中心會議室)及12月19日(澳門博物館演講廳)下午3時舉行公眾諮詢會,市民亦可於諮詢期內通過郵寄、傳真、電郵、網頁或親臨等方式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