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兩類人士發放照顧者津貼 每月可獲2,1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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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記者西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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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年11月5日 19:19

社工局推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社工局圖片)

社工局推出「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向重度或極重度智力殘疾人士 (包括程度不分級別者)以及不能自行坐立的長期卧床人士的照顧者發放每月2,175元津貼,於11月9日起開始接受申請,申請期至2021年11月30日。

韓衛

社工局今(5)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詳情。社工局局長韓衛指出,津貼金額定為2,175元有參考鄰近地區及其他地區,並以現時澳門居民收入中位數的一半和最低維生指數的一半作標準。他稱,當局現時未能預計會有多少合資格人士,因而暫未知計劃的總預算。他期望,透過一年的先導計劃,測試受惠對象的基本資格、功能評估、經濟審查和監管要求等,累積實際經驗用作未來政策發展的重要參考。

蔡兆源

社會互助廳廳長蔡兆源其後補充指,現時在社工局殘疾評估中有約540位重度或極重度智力殘疾人士 (包括程度不分級別者),其中有一半因入住院舍不符合申請要求,當局預計或有270位申請者,但還需視乎是否符合評估要求。至於不能自行坐立的長期卧床人士,他表示當局未有相關數據,因此難以預料合乎資格申請者的數量。

蔡兆源提到,提出申請的人需為被照顧者本人或授權人,又或被照顧者之合法代理人如監護人、未成年之被照顧者的父母等。若被照顧者明顯無行為能力,亦無被授權人及合法代理人,則可由照顧者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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