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城規法生效還剩下不足一個月時間,立法會直選議員關翠杏指出,城規法實際上只是框架性法律,關鍵是先成立城規會,然後透過城規會研究澳門未來的總體及分區規劃。她認為,城規會的組成結構十分重要,當中的專業人士需要有獨立性。城規會的運作應該設有公開旁聽,以及讓市民能夠下載會議紀錄等透明機制。她說︰「無論點都好,崔特首說的,特區政府要成為陽光政府的話,呢啲會議的機制應該逐步走向透明化,應該讓社會知道,任何人發表意見,如果問心無愧,怕咩俾人知呢?」
關翠杏指出,城規法實際上只是框架性法律,最關鍵的是先成立城規會,然後透過城規會研究一些「白區」的規劃,即未設規劃的區域,城規會要訂定澳門未來總體的規劃,然後是詳細的分區規劃,這些規劃都要由城規會訂定。由於將來需要批准一些城規的更改,以及取得規劃條件圖都需通過城規會,因此,城規會的組成結構十分重要。關翠杏指出,城規會主要由政府人員,專業人士,以及具公信力的社會人士組成。政府過去對於城規發展有聽取業界以及相關委員會的意見,但往往偏重業界為主。然而,業界或者專業的角度上看待問題,可能跟社會公眾的角度有所不同。
她認為,城規會要由相當不同部份的人組成,將來的城規會中對於確定某些事情,城規會的成員可能會無可避免地需要有充分的溝通和醞釀,甚至角力。因此,城規會成員需要多元化,以及代表性強,不能偏重於業界。她說,「業界」除了指發展商之外,跟發展商有關係的專業人士絕對不少。專業人士要視乎其是否受僱於發展商,如果是的話,則很難以獨立的身份看待某些事情,因此,城規會中專業人士需要有獨立性。
城規會除了其組成結構十分重要之外,關翠杏認為,還需要使城規會的運作透明化,特別是有機制能夠讓公眾在城市規劃訂定的前期,充分表達意見及參與。她指出,雖然城規法中訂定了一些相關的基本框架,然而,現在需要貫徹落實及執行,例如將城規會的會議紀錄公開,讓公眾能夠知道當中的委員發表了什麼意見。她認為,這是所有諮詢委員會的十分重要的透明機制,「將來能夠朝著這個方向創立一些氛圍,作為任何的委員會,不管是諮詢或者具備某些功能性,當中的意見表達能夠向社會交代,亦都便於社會監察。」
另外,關翠杏認為,公開旁聽的作用有限,因為公開旁聽有名額限制,而且「公眾不能夠插嘴」。她說︰「如果兩樣都做,既有公開旁聽,又有會議紀錄上網,咁就OK囉。無論點都好,崔特首說的,特區政府要成為陽光政府的話,呢啲會議的機制應該逐步走向透明化,應該讓社會知道,任何人發表意見,如果問心無愧,怕咩俾人知呢?」她認為若果要本澳眾多的諮詢機制能夠發揮效用,就必需要有會議透明機制。「如果會議沒有透明機制,就沒有監管作用。不管委任咩都好,透明度是最重要。」
關翠杏認為,由於城會一開始運作便需要訂定很多事情。「例如澳門地少,綠化空間少,但我們面對城規,將來什麼叫做宜居城市呢?經濟發展了,城市發展了,唔喺淨係石屎森林一片,關鍵是當我們有了新填海地,有某些地方可以使用的時候,政府從概念上如何建立更多的空間,不然怎麼宜居宜遊呢?現在連行都行不得,究竟這樣是不是休閒城市呢?你可以話係旅遊城市,但係休唔休閒,大家問心個句啊,我睇唔到咩叫休閒。」因此,她認為城規會中加入一些具社會公信力而沒有業界利益的人士十分重要,而且,政府亦要充分發展職能部門在該角色中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