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議員蘇嘉豪表向立法會提交《受資助社團公布帳目》法案,法案建議,強制任何本澳社團收取的公共財政資助如高於行政長官所定金額,須公開刊登其詳細帳目,以及列出社團領導架構身分,以便公眾監察公帑運用;如未能依法刊登帳目,行政處罰2萬至5萬澳門元罰款,並剝奪獲公帑資助的權利;法案又列明公佈虛假帳目的刑事責任,不論出於任何意圖而公佈虛假帳目,可被科處罰金或法院命令解散。
蘇嘉豪表示,本澳正承受疫情重大影響,經濟形勢嚴峻,市場前景低迷,各行各業備受衝擊。特區政府收入大幅減少,同時又要動用龐大開支扶持經濟復蘇,今年錄得回歸以來首次財政赤字,更要在明年採取開支緊縮措施。然而,每年由公共實體向社團發放的資助不計其數,特別在當前疫情導致的經濟陰霾下,絕對有必要更公開透明監察社團的公帑資助帳目。他強調,特區政府別無他選,須及早擺脫過往「洗腳唔抹腳」的年代。
上述法案牽涉全澳九千多個社團的利益,會否擔心法案最終無法通過?蘇嘉豪表示,以往類似提案在立法會被否決的機率大,但在提案同時,政府會採取相應行動,提案除著眼投票一刻,提案過程亦是與政府互動,以及推動公眾關心有關議題。他又稱,立法會大部分議員為有收取公帑資助社團的領導,「無收資助的,五隻手指數得晒」,但他認為,作為立法議員,應該支持公帑資助透明,希望他們可以支持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