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法院在今年3月裁定,《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框架》並不容許校方將教師公積金計劃中的校方供款,用作對沖解僱教師的無理解僱賠償。新澳門學社早前在網上收集教師意見,了解私校公積金對沖解僱補償的情況。學社今(18)日召開記者會,促請政府盡快配合法院的裁決,徹底糾正教師多年來面對的公積金對沖亂象。
學社理事長甘雪玲表示,公積金是按《私框》第43條設定的強制退休保障,而解僱賠償則是按《勞工法》第70條規定的強制勞動保障,兩項制度的原意不一,任何情況下都不可能被曲解為「容許對沖」。但現時仍有不少私校存在對沖情況,令不少教師無法獲得應有賠償。她質疑當局多年來漠視勞工法精神、容許對沖條款存在。
而據《私框》規定,私校公積金章程需交至教青局備案,然而教青局卻未能「識法」,令教師蒙受損失,甘雪玲表示「難以理解」,認為教青局應盡快覆核各校的公積金章程,並要求涉事學校糾正對沖條款。
此外,她亦質疑勞工局未能準確理解《私框》原意,令教師投訴個案未能得到適當處理,打擊教師求助信心。據勞工局資料顯示,《私框》2012年生效至今,就有關解僱賠償或公積金問題僅獲18宗投訴,而當中又只有11宗獲處理。學社要求勞工局檢討相關工作,重新覆核以往的個案。
教青局局長老柏生早前表示,當局已推動21間私校,將其公積金計劃銜接至不能作對沖的中央公積金制度。甘雪玲認同非強制中央公積金計劃可對決相應問題,同時亦強調無論是中央公積金還是私校公積金,兩者均不能對沖,強調糾正公積金條款依然有其必要,並呼籲近年被剋扣金積金的教師追回應有補償。
對於老師反映超時工作題嚴重,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直選議員蘇嘉豪強調,老師薪酬不包括超時工作,表示每一項額外工作都需要學校補給,「不要將私立學校變成法外之地」,讓老師的付出變成理所當然。同時又強調,學校是非牟利團體,不是做生意的地方,辦學團體有責任作好榜樣,教導學生知法守法。
蘇嘉豪續指,《私框》實施至今已八年,但仍收到不少有關對沖的個案,認為教青局和勞工局需要認真檢討相關問題。而學社亦早在2017年已提出檢討相關法例,認同早前中級法院的裁決得到了「教育界的公義」,鼓勵現職及離任老師覆查是否有對沖事宜並索回賠償。同時,蘇嘉豪亦認為教青局亦需負上相應責任。強調即使學校加入中央公積金,亦要正視私人公積金「過去的錯誤」,盡快改進相關工作。
台灣宣布應屆畢業澳門生可優先回台 蘇嘉豪冀高教局做好協調工作
另外,台灣教育部昨(18)日宣佈,優先開放包括澳門、香港等11個低風險國家地區的應屆畢業生回台就學,各間大學需要按2個標準執行,包括要向教育部遞交返台學生名單及確認檢疫場所,而學生抵台後將會被按排至防疫旅館接受隔離,完成隔離才能返校。
蘇嘉豪表示,本澳現時有約4,800名學生在台就學,按照2月份高等教育局及新澳門學社所收集的數據,約有1,322名澳門學生未能返台,當中有422人為應屆畢業生。他指出,澳門特區政府早前曾承諾,在「開關」後會協調航空公司加密航班,協助學生回台,他冀高教局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蘇嘉豪亦希望台灣方面可以盡快開放其他舊生以及9月份開學的新生回台,「這部分不算緊急,因今個學期已完結,現時正在放暑假。但希望他們可以在8月底至9月份開學時,能夠順利回台開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