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召開口頭質詢會議,直選議員梁孫旭問及政府公務車輛的管理問題,包括會否完善及優化公務車取得及管理制度、會否建立共用車輛系統以推行集中派車,以及會否在使用環保車方面推出指引?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指,政府重視公共部門的公務車輛管理,以善用公共資源,緩解澳門的交通壓力,推動環保事業發展。他指出,現時公共部門共擁有2,115輛輕型客車,而公共部門在公共停車場留用的車位有348個,公共街道留用的車位有567個。
張永春亦指,為完善公共部門的公務車購置、管理及使用制度,政府今年將對公共部門輕型客車進行總量控制,本著「以舊換新」原則,嚴格控制新車購置;財政局將發指引,要求部門在買車時優先購買電動、混能等環保車輛,並將在部門內部停車場等有條件地方加建車輛充電的設施。
他續指,對部門在街道劃出的留用車位,交局將進行分析研究,在不影響部門實際運作的前提,將盡量縮減留用車位,減少佔用道路情況,並對部門在公共停車場的留用車位,嚴格控制數量並加強管理。
張永春又提及,從9月底開始,所有部門間的非審批性公函來往將會實行電子化,措施將會大幅減少部門間實體公函的傳遞數量,減少公共車輛傳遞公函的次數;作為公共行政改革的一個內容,政府將會研究如何改革及完善公務車輛的管理及使用制度,善用公共部門的人力及物力資源,提升公共行政的效率。
多名議員關注到「公車私用」的問題,張永春回應指,法律對於公務車輛的使用有嚴格規定,若有人越權使用公務車輛已涉違法。當局有嚴格的登記制度,當發生「公車私用」的情況時,將會有據可查。而公務員及市民若發現「公車私用」情況時,亦可作出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