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去年成立公共資本企業「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本澳都市更新的相關工作。而政府在今年2月,卻突然修訂都更公司章程,加入「開展優化澳門居民居住質素及環境的澳門特别行政區以外的項目」的條文。
新澳門學社到政府總部遞信,批評政府此舉是為了讓都更公司染指橫琴投資項目而度身訂造,將「都更撈過界」合法化,質疑修法偏離公司成立原意和本澳居民期望,促請政府盡快向公眾交代。
學社指出,都更公司作為公共資本企業,營運資金全數來自政府,其成立原意毫無疑問要與推動本地都更、預防現存建築物老化、促進現代城市規劃等密切有關,但修法卻允許公司將業務擴展境外,一方面本地都更和舊區重整停滯不前,另一方面境外投資項目卻可打尖啟動,令公眾對都更展望更失信心。學社也批評,政府趁全民抗疫期間通過未經公眾討論的修法,加上罕有地未有透過行政會發言人交代內容和接受傳媒提問,做法鬼祟。
至於都更公司有意染指的橫琴「澳門新街坊」項目牽涉面廣,即使其以限價專售澳人作招徠,但與本地都更規劃完全無關,而且公司於境外的投資規模,以至與其他財團的合作模式和利益分配,公眾無從監督。更甚的是,按照修法內容,只要得到公司股東會議決和明示許可,境外投資理論上可覆蓋全球,且不限項目數量和注資金額,影響非常深遠。
學社警告,今次修法與新成立一間公共資本地產發展公司無異,將可能引發都更公司日後涉足更多境外住宅投資項目,牽涉的公帑金額和周邊利益不計其數。學社認為,現屆政府理應集中火力使都更公司業務重回本地正軌,讓長年苦候都市更新、舊區重整能帶來更好生活環境的居民早日願望成真。
去年社會曾強烈反對政府調撥600億元設投資基金公司的爭議,學社指,目前包括都更公司在內的公共資本企業開支無限、運作不明、極難監管,近日審計報告揭露另一公共資本企業機場專營公司管理失當、虧損嚴重、營運缺乏效益,均凸顯缺乏監督的弊端,故現屆政府亦應盡快建立專門監管的法律制度,從根本消除公眾對公共資本企業營運的眾多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