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建澳聯盟舉辦論壇探討都更法諮詢,副理事長歐陽廣球表示,今次的諮詢文本較10多年前的舊區重整法文本更加粗疏。他亦認同政府建議的樓宇重建業權百分比仍有調整空間,如文本所建議的殘危樓宇業權百分比為六成,他認為有上升的空間,因單幢式物業中,若發展商或業主持有更大比例時,將削弱小業主的議價能力。他亦指,從舊區重整至都更已14年時間,但現時仍處於諮詢階段,在本澳土地資源缺乏下,都更有其必要,促政府盡快訂立時間表。
至於賠償方面,歐陽廣球認為,諮詢文本未有就賠償方面進行細化,憂慮未來涉及賠償的爭議將會十分大,認為可以參考其他地區如台灣、新加坡、中國的做法,釐定都更的條款。
都市更新委員會前委員、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今次諮詢所提出的業權百分比方案與都更會之前向政府建議的不同,亦未有清楚交代建議的業權百分比是如何制定的。他亦認為,業權百分比的釐定「宜緊不宜鬆」,文本亦應確保小業主在都更時得到及時且合理的賠償,有效保障小業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