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先生,文化為城市之本啊!

077 檢閱五司 紙本月刊

文:藝文

網址:https://aamacau.com/?p=56269

時間:2019年09月27日 11:11

澳門的歷任特首與其社會文化司長皆甚少對本地文化事務發表實質政策。到第五任的候任特首賀一誠了,其參選政綱中有關文化的部份(詳見https://bit.ly/30yubCn)提出「打造文化合作基地」等大方面,當中不乏又是「推動文創」、「保護文化遺產」等空泛言辭;對於社會上實質發生的文創資助爭議、世遺景觀破壞等狀況並未有觸及;對於本地文化政策、藝團生態極待改善等實際狀況也沒有提出任何針對政策;之前文化局「大地震」等事件而出現的管治動蕩,亦沒有絲毫對架構與制度的檢討;對本地文化發展因此而出現的不穩定狀況也沒有檢視。這個政綱,完全不痛不癢,對各種問題未有對症,也沒下藥。有見及此,《論盡媒體》的藝文編輯室近日發起一項意見收集,徵集公眾對本地藝文發展的意見,向即將上任的特首賀一誠進行表達。

你對哪部份的文化政綱最想表達意見?你的意見是什麼?

問卷中較多人認為「空間資源」的問題最為迫切,這無疑是針對本地長期缺乏足夠的文化展演及排練、訓練空間等,尤其中、小型的文化設施嚴重缺乏。回歸以來,從未再落成任何恆常的文化設施(舊法院的黑盒劇場只屬臨時。新中圖選址舊法院,即意味着這黑盒劇場的消失)。在一些人口密集的社區如:黑沙環、台山、青洲、筷子基、石排灣等,公共的文化設施到現在都仍是不足。這些問題屢被民間提及,但歷經數任特首都沒有得到正視和解決。

其次是「鼓勵本土藝文創作」、「加大對藝文活動的支持」和「發展影視、演藝等文化創意產業」這幾個範疇都比較引起關注。

其他參選政綱未有提及,但公眾認為應予以關注的有:保障藝術創作自由、言論自由、制定政策使博企與本澳藝文團體作適量的合作及購買本地藝術作品、鼓勵博企推動文化產業、增強審批大型款項資助項目的透明度及建立自由塗鴉公園等等。

《論盡媒體》的藝文編輯室近日發起一項意見收集,徵集公眾對本地藝文發展的意見,向即將上任的特首賀一誠進行表達。

《論盡媒體》的藝文編輯室近日發起一項意見收集,徵集公眾對本地藝文發展的意見,向即將上任的特首賀一誠進行表達。 資料圖片(攝影:欲寧)

以下為經整理的讀者意見,盡量原文刊出,部份大同小異的經過合併處理。

1. 空間資源如何改善

「我覺得本土藝文創作是發展的基礎,也是展現城市文化活動的重要項目。然而目前澳門藝文硬件不足,可用以發表作品的場地相當缺乏,因此希望特首在任內多關注建設藝文設施,讓本土藝文創作有更穩定的發展空間。」

「鼓勵民間表演團體合法經營表演場地。1. 從法律上協助完善現行法規,不致經營表演場地卻變成違法;2. 從經濟上協助,使藝術場所經營不受高樓價所苦,房屋稅收可減免。」

「演出場地極度缺乏,舊法院的黑盒劇場面臨改建,工廈單位不得作為演出場地,演出場地動輒要租用文化中心、博企會展場館,抹殺了小劇場演出的價值,而澳門觀眾市場亦不足以支持大型戲劇演出。」

「空間資源不足,可否將空置政府住宅改建合適場地?工廈只是商人有利取金的藉口。」

「澳門現時對藝文活動的資助和場地支持嚴重不足。」

「開設更多表演工作坊及場地。」

「善用澳門資源空間,可以令藝術在澳門發展得更好,甚至令更多人知道澳門的藝術。」

2. 增加對本土藝文創作的支持

「保育與發展本土文化,不從商業利益為出發點,這樣才可以穩固本澳藝術的獨特性。」

「妥善利用資源,優化法律法規保障創意產業,讓民間自由發展藝術創作。」

「美學的教導要從少開始,不是一年一次進去看個劇而是從少推行美學教育。」

「政府牽頭關注本土的多元原創,創建更多本地與外地藝文人士的交流和合作。」

「希望政府:1. 對非官方藝術表演團體(如劇團)給予更多場地/場租上的支援;2. 舉辦更多活動讓本澳與外地藝文工作者得以進一步交流,促成本澳作品在外地有更多演出/發表的機會,以提高作品在外地的能見度;3. 透過交流活動、駐地創作計劃、講座和課程等鼓勵針對本澳文學/藝術作品的評論創作,培養更多優秀評論人;4. 為本澳出版的書籍開拓更多外地的恆常銷售通路,或完善『澳門文化出版物外地發行計劃』(例如將銷售地區由香港拓展至港台兩地、促成書籍在博客來等主要平台上架)。」

「希望投入更多資源發展文創、藝術、手工藝,支持藝術工作者發展。」

「鼓勵藝文創作不代表要產業化。世上不是所有東西都要套入賺錢導向和資本主義框框,文化藝術往往是在無形的推動著人民思想和社會的進步,不是一定要像貨品賣出去,或名星般追捧。藝術空間方面,多與不同藝術團體溝通,了解不同工作者所需,不要盲目空降自以為多元化的多功能文化設施。」

3. 不應以短視的經濟效益來衡量影視、演藝等文化產業的發展

「發展藝術文化產業,不能一開始就先以經濟效益角度考慮,應該先要加強本土文化產業的素質以及市民普遍的文化藝術素養,待整體風氣及文化產業相對成熟後,才漸漸加強其在經濟產業中的角色;這樣才能讓文化藝術產業得到自由及多角度發展。」

「不應以旅遊娛樂的名義去騎劫文化產業。感覺近年『藝文創』一詞被濫用甚至有種『偽文創』之感。藝文創作的資助批給及其價值不應單純以能否帶動旅遊經濟事業來衡量,因文化乃至本澳市民精神層面及培養,而非以吸引外地遊客為重。」

「特區政府近年投放不少資源培養人才到外地接受教育及培訓,希望能繼續鼓勵年青人在外深造。然而在一些國際藝術活動如澳門國際電影節等,把本土電影安排在非重點時間,讓本地創作人感覺這只是為塑造形象,而且花費巨大,使人質疑這些活動背後的意義。另外,本土創作人的創作空間也值得關注,若能提供更合理價格的工作室空間,以及更廣闊的宣傳渠道,能凝聚和激發更多創意。」

「文化藝術具有其不可取替的價值,不需要以『文創』或結合旅遊而存在,文化事業不可跟文創產業混為一談。」

「讓藝術回歸藝術,審批資助時希望盡量不要從項目能否帶來經濟效益作主要審批標準。」

4. 充份保障言論及創作自由,藝文才有發展空間

「雖然澳門在藝文展示、公開場地、硬體支援上是不足的,但這都不是最重要問題,而是創作人本身無法做到全情投入行業,這中間包括收入、社會氛圍,雖然澳門沒有明確打壓創作自由,但據我所理解,一些比較『踩界』的創作,總會影響創作團體將來可以拿到的資助。創作總是來自生活,政府必須要理解創作人對社會的看法,在自由的思考空間下,才能成就出色的作品,保持創作的動力,從而達至健康成長。」

「就819事件賀生會怎樣處理?怎樣保障澳門人有集會及言論自由的公民權利?」

「我希望政府能夠保障一群創作者的創作自由,因著香港社會的事件,本地的創作者已經不同程度上受到創作自由的影響,例如最近本人親身經歷的二件事,一是在申請拍攝任何有關警察的故事或畫面,全部一概不批准;二是針對一些政治立場而限制/禁止創作者的自由,例如不準在噴水池拍攝,審查拍攝/創作的意圖等等。」

「澳門需要一個公眾自由創作的地方,每個城市都應享有塗鴉公園,而且譚司長曾經表明會興建的。」

5. 制定政策鼓勵博企推動本地文化產業

「與本澳藝文團體適量合作及購買本地藝術作品。」

「可參考『藝術銀行1』方案。」

「要求博企必須設立文化藝術基金會,每年博彩收入的指定%用以支持本地藝術發展。」

就文化方面,你希望下一任的特區政府,可以多點關注哪些問題?

「我希望下任特區政府多關注文化的保育和表達的自由,在今天全球化與大灣區的影響下,澳門如何保持文化獨特性及文化展現的自由值得關注。」

「對於政府這幾年批出一些大型資助款項,受資助的項目能獲得的成績並不顯著,對於真正推動文化事業沒有效果,是否應該重新檢討?如何能把資助批給適當的人?如何去挑選更為有意義的項目去資助?」

「多鼓勵本土藝文創作,本地創作不比外地差,應投放更多資源培育新一代藝術家。」

「請多關注藝術及文化教育。加強文化局及教青局之間的有效合作,另外,能提供足夠空間予民間及個人藝術發展。」

「澳門整體建築環境保育,樓宇高度限制,研究舊區保育切勿過分發展及破壞本土特色文化。澳門其實好靚的,好好保護戈d葡式建築啦!還有不要只顧把土地批給賭場,建多點經屋同控制一下樓價!」

「建設更多表演空間,完善資助制度,幫助藝文團體專業化。」

「拓展適用的劇場空間和社區藝術的推廣。」

「場地缺乏問題,人才培育問題。」

「藝術空間,藝術工作者生計問題。如何令從事文化藝術相關產業的人透過創作得到收入。」

「1. 網上營銷配套不友善,對個人(非企業)而言,缺少完善又價錢相宜的網店平台去對外地市場銷售原創商品。現有平台成本過高或無法支援VISA、MASTER等信用卡支付;2. 本土歷史及文化教育仍然相當不足,現時尚未有對其作全面(而非避重就輕)介紹的教材、明確的學習指標(例如除了回歸以外還有哪些大事必須認識)等等。」

「會不會進一步推行國教,去到甚麼程度?會推行還是廢除廣東話及繁體字?」

「保護澳門傳統文化─—廣東話,以及中國千年累積的文化精髓─—繁體文字。」

由所收集到的公眾意見,可見公眾更為關注的,並不是政府那些經常掛在口邊得個講字的大方向、大目標,而是一些實質可見的措施、政策;公眾更為關注的,是公帑的運用,如何更好地用在本地藝文發展之上,改善硬體(空間)和軟體(扶持政策)之不足,而不是再浪費在大白象工程、一擲千萬的形象項目之上;公眾更關注的,是怎樣保障基本的言論和創作自由,是藝文教育的深耕,為所有藝文創作保存底氣;公眾更關注的,是藝術工作者的生存……所有這些,無法在參選政綱中找到的這些,正正就是一個地方文化得以建立的基本工程。正視這些問題,打好這些基礎,皆是特首任內應做之實事。

(1) 「藝術銀行」是台灣文化部的一個政策,由政府購買當地藝術家的作品,並以出租的方式租賃作品給政府部門、公私立法人團體或民間企業。台灣文化部表示,是以「自己的環境自己創造,自己的藝術家自己疼愛」的理念出發,推動「藝術銀行」,希望能讓讓台灣人隨時接觸藝術,也讓台灣的公共空間展示創作真跡,不再只有複製畫,也台灣的藝術家被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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