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日前公佈《澳門環境狀況報告二○一八》,報告指去年各空氣監測站錄得空氣質量屬「良好」和「普通」天數佔監測總天數超過九成二,與前年相若。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指出,氣象局現時採用的空氣質量標準過低,容易誤導公眾,「所謂『良好』,仍會增加15%的死亡風險,又點可以叫做良好呢?」另外,監測站位置亦沒有足夠的代表性,以致未能真實反映空氣質量與市民健康的相關性。
林宇滔指出,氣象局採用的空氣質量標準雖然在2012年七月曾作更新,加入PM2.5及收緊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標準,但仍遠低於世衛標準,例如澳門PM2.5的24小時平均濃度低於35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已屬良好及「對健康沒有影響」,但根據世衛建議的24小時平均濃度AQG標準,PM2.5應低於25微克╱立方米才對健康無害,若以年平均濃度計,世衛認為PM2.5應低於10克╱立方米才不會影響健康。
世衛研究指,PM2.5年平均濃度若達35微克╱立方米,即長期曝露在澳門仍被定義為「良好」的空氣質素之下,會增加大約15%的死亡風險。此外,香港的污染物統一採用3小時移動平均濃度作標準,亦較澳門部分指標以24或8小時平均,可更緊密反映空氣質素的變化。他認為,為了更好地反映空氣與市民健康的相關性,澳門應該採用世衛最高標準,而非現時採用的過渡標準。
另外,林宇滔表示,現時本澳6個空氣監測站的選址沒有足夠代表性,例如澳門區其中一個「路邊監測站」「縮進」水井斜巷,與真正的「路邊」仍有一段距離,當應該另覓更有代表性的選址,否則難以真實地反映市民的真實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