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常會認同最低工資金額增至32元 按底薪計算加班費 僱員「無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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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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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9年04月11日 17:17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物業管理行業清潔及保安員最低工資》法案,政府建議將最低工資金額由時薪30元調升至32元,日薪由240元調升至256元,月薪從6,240元增至6,656元。二常會主席陳澤武表示,議員普遍對金額調升沒有意見,但有議員對於僱員加班費只按基本工資(底薪)來計算的做法不滿,變相等同加班後無法取得額外報酬。而政府代表解釋,今次修法只涉及金額的調升,不會對最低工資法律的其他條文進行改動,但會考慮檢討勞工法有關條文。

陳澤武表示,現行勞工法規定,基本報酬除了底薪外,尚包括交通津貼、膳食津貼、輪班津貼等,而最低工資法律第三條第三款規定,最低工資屬勞工法所定的基本報酬,但不包括超時工作報酬,亦不包括雙糧或其他同類性質的給付,且基本工資金額不得少於基本報酬金額的六分之五。他舉例指,現時最低工資金額為6,240元,底薪以六分之五計算,即僱員的底薪僅有5,000元左右。即使僱員自願加班獲額外百分之二十的報酬,其每月薪酬仍只是6,200元左右,變相令僱員加班「無著數」。

另外,政府建議對新最低工資設過渡期,即在法律公佈後一百八十日生效,陳澤武指,有議員認為180日過渡期太長,指政府已對最低工資金額進行過許多諮詢,期望能儘快生效。政府則解釋,因為最低工資的調升牽涉到千家萬戶的管理費,要給予足夠時間讓管理業及社會做好準備,但會研究是否縮短過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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