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碗防洪整治 城規委員認同「景觀湖」方案 委員憂影響受保護水體 違文物評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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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53099

時間:2019年04月10日 21:21

圖片來源:工務局

工務局向城規會委員介紹「路環荔枝碗沿岸防洪整治方案」,工務局提出了「建堤岸」及「建景觀湖」兩個方案,當中堤岸方案為沿舊船廠路環碼頭外設置堤岸,現狀岸線外移30米。岸頂設計高程4.5米,擋浪牆設計高程5.4米,採取加高海堤與現有堤岸連接。而景觀湖方案則是由舊船廠外緣設置堤岸至海關後方高地,形成景觀湖。岸頂設計高程4.5米,擋浪牆設計高程5.4米,堤頂設置步行通道,堤上設置水閘進行調蓄。

工務局亦指,為了不超出治導線外,當局需要在路環碼頭前地設置活動防洪設施,以連接十月初五馬路段以及荔枝碗段堤岸,當局提出設橫拉門閘、下沉門閘或活動擋板3個防洪設施,其中橫拉閘門及下沉閘門方案都需要在碼頭前設固定柱,景觀影響較大,而活動擋板則需設倉庫儲存、人工安裝及拆卸。

討論期間,委員林翊捷就指出,兩個方案都有不可取的地方,因荔枝碗船廠是文物清單當中的法定場所,該行政法規表明離岸40米的水體都需要受到保護,但現時當局提出的方案都會破壞部分水體,認為水體是船廠的必要組成部分,「唔會有船廠掂唔到海。」批評兩個方案都違反了文物評定的根本精神。他又認為,荔枝碗村很大部分建在山坡上,受水浸影響的部分不多,若興建河堤將荔枝碗船與大海分割開來,就會完全違反當初作為文物的初衷。

但多名委員都有不同意見,認為應該將市民的安全放在首位,景觀則在其次。其中委員陳德勝謂:「兩者並得當然最完善,但你保唔到佢條命,保唔到佢身家,又點樣被佢睇到(景觀)?」委員麥瑞權則稱自己也是路環居民,認為從市民角度來看保育荔枝碗會「有得必有失」,加上荔枝碗有地盤正在挖掘文物,有必要圍封以防止水浸。委員胡祖杰則認為,「景觀湖」方案已給予荔枝碗船廠親水空間,對船廠本身的影響較少。

委員胡祖杰及不少委員提出能否將路環碼頭的碼頭功能遷移至別處,並將十月初五馬路及荔枝碗的「兩湖」連接起來,令路環碼頭毋須另用活動水閘,加強防洪能力。城規會主席、工務局局長李燦烽就笑言:「同事一聽到路環碼頭係文物就郁都唔敢郁,但竟然有委員提出,可以諗諗搬碼頭。」

文化局代表就指,荔枝碗防洪整治方案設計涉及到荔枝碗文物評定中的分區四,需要維持水體特徵,當局期望能在有條件情況下,避免將分區四放到堤岸範圍內。若條件不許可,則「景觀湖」方案對景觀影響相對較少,但後續設計時亦要深化一些緩解措施,如水體覆蓋面積、親水、視覺設計等考量。至於路環碼頭搬遷問題,他就認為值得商榷,因其屬文物。又希望碼頭正面不會干擾及阻擋碼頭景觀,同意採用活動擋板方案,因較靈活,對景觀的影響亦較少。

方案詳情:http://bit.ly/2VBlb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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