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豪促公眾諮詢前剎停駕照互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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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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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9年03月3日 12:12

立法議員蘇嘉豪提出書面質詢,促請特區政府在展開公眾諮詢了解民意之前,剎停與內地的駕照互認。

蘇嘉豪表示,本澳近年不時發生非法過界司機造成的嚴重車禍,近日再有賭廳私傢車40歲內地男司機涉嫌非法過界工作以及觸犯過失殺人罪,導致一名22歲電單車女司機不幸離世。社會批評當局打擊過界司機不力,現行法律有關處罰缺乏阻嚇性。

他指出,2018年4月,特首崔世安不顧社會強烈反對,執意授權運輸工務司司長代表特區與國家公安部簽署協議。事隔將近一年,協議雖未有進展,但無損公眾對駕照互認將加劇交通擠塞和道路危險的質疑,尤其憂慮駕照互認一旦成事,將擴大從事過界司機的缺口,甚至湧現來自內地的無牌司機。他強調,剎停攸關性命安全的不良政策,有其迫切性。

蘇嘉豪質詢特區政府何時根據法定指引及科學研究結論,正式就駕照互認政策展開公眾諮詢,由所得民意決定政策實施與否?以及會否向中央政府提出僅實施內地單向認可本澳駕照的政策?

 

【立法議員蘇嘉豪書面質詢全文】公眾諮詢所得民意——判斷應否實施本澳與內地駕照互認的必要前提

日前,氹仔蓮花海濱大馬路發生奪命車禍,一名22歲電單車女司機不幸離世。據治安警察局公布,被拘留的肇事賭廳私傢車40歲內地男司機涉嫌觸犯過失殺人罪。警方又發現,司機同時持有外僱身份認別證,涉嫌非法過界工作。

近年,本澳不時發生非法過界司機造成的嚴重車禍,尤其引起公眾高度關注和悲憤。例如2017年7月,一名內地送貨員過界駕駛運油車撞斃一名騎單車的長者;2018年1月,又有一名內地外僱過界駕駛客貨車撞倒正在橫過斑馬線的途人。社會批評當局打擊過界司機不力,現行法律有關處罰缺乏阻嚇性,而且還存在源於第67/84/M號法令的內地特別駕照的漏洞。

而自2013年起,特區先後因粵澳以至全國各地與本澳駕照免試互認政策,而引發重大分歧,不斷侵蝕政府的剩餘公信力,公眾強烈質疑駕照互認將令上述情況惡化。正如本人於2017年11月在議會發言時表示:「本澳與內地連『蚊髀同牛髀』也不是,持本澳駕照到內地駕車的人士,如同『向大海潑一杯水』,對當地交通幾乎沒有任何影響;反觀持內地駕照來澳駕車的人士,則有如『一石激起千層浪』,在本已非常狹窄和混亂的交通環境火上加油。」

2018年4月,行政長官不顧社會強烈反對,執意授權運輸工務司司長代表特區與國家公安部簽署協議。事隔將近一年,協議雖未有進展,但無損公眾對駕照互認將加劇交通擠塞和道路危險的質疑,尤其憂慮駕照互認一旦成事,將擴大從事過界司機的缺口,甚至湧現來自內地的無牌司機。上述意見並非危言聳聽,而是要強調——剎停攸關性命安全的不良政策,有其迫切性。

為此,本人現行使《基本法》和《議事規則》之監察的權力,向特區政府提出書面質詢如下。敬請根據《對政府工作的質詢程序》第十五條,在行政長官收到書面質詢之日起30日內作出書面答覆。

一、《國際道路交通公約》旨在促進各締約成員合作提升國際道路安全意識。而鑑於內地一直未如本澳加入《公約》,故即使本澳屬於中國的一部分,但在處理與內地認駕照的事宜上,也無法根據《道路交通法》第八十條的規定,比擬須認可其它合共111個《公約》成員國家或地區的駕照的做法,請問特區政府是否認同上述觀點?

二、根據行政長官於2011年批示訂定的《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表明「與本澳社會發展方向及規劃、全體或大部分公眾相關」的重點政策,須依法進行諮詢。而根據政府於2013年委託澳門大學進行的《粵澳小型汽車駕駛證互認之社會觀點調查研究》,研究團隊也明確建議當局決定是否實施駕照互認前,應擬訂計劃內容,製作諮詢文件,清楚介紹政策內容及涵蓋範圍,全面、客觀說明政策實施後對本澳社會可能衍生的問題及當局的相應措施。請問特區政府何時根據法定指引及科學研究結論,正式就駕照互認政策展開公眾諮詢,由所得民意決定政策實施與否?

三、2018年5月,國務院副總理以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組長身份發表了「韓四點」,其中指出處理涉及港澳政策時,要互相尊重、換位思考,特別是要充分尊重特區政府的意見,譬如處理港澳的事宜,當同時存在幾個都可以接受的方案時,應儘量採用特區政府所提方案。對於本澳與內地的駕照互認爭議,已有不少意見認為,在充分考慮本澳土地面積及交通環境的前提下,應僅實施內地單向認可本澳駕照。請問特區政府是否願意積極代表特區居民向中央政府提出這項單向認可的方案?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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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嘉豪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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