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近年藉挖路或美化街道工程,順道刪減為數不少的路邊車位。立法議員蘇嘉豪提出書面質詢指出,由於當局欠缺事前的資訊發佈、相應的配套措施,駕駛者普遍無法預先得知「殺位」情況,往往於工程結束後才驚悉車位一併被刪,加上市民長期以來的出行和泊車習慣,面對突如其來而又不透明的衝擊,社區內難免累積相當怨氣,長遠不利政府的交通施政。
他質詢當局為了提升規劃透明度,會否及早公佈各區泊車路外化的具體規劃。當局在使用率偏低的公共停車場的周邊刪減路邊車位,會否同時考慮提供相應的政策配套,以及如何更好地評估因「殺位」而引發的民意反彈,及時作出彌補措施,以舒緩市民的泊車壓力。
【書面質詢全文︰】關注刪減路邊車位的資訊發布與規劃配套
今年6月,交通事務局局長公開表示為配合各個道路持份者需求,以及平衡駕駛者和行人的需要,將在使用率偏低的公共停車場的周邊刪減路邊車位,以擴闊周邊行人路,認為此舉符合整體社會利益。
近年來,當局藉挖路或美化街道工程,順道刪減為數不少的路邊車位,最近祐漢新村第一街、區神父街近聖保祿學校、高地烏街近庇道學校、美副將大馬路、龍嵩正街等也先後遭到「殺位」。由於駕駛者普遍無法預先得知「殺位」情況,往往於工程結束後才驚悉車位一併被刪,加上市民長期以來的出行和泊車習慣,面對突如其來而又不透明的衝擊,社區內難免累積相當怨氣。
當局根據《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2010-2020) 》,持續推動泊車路外化,以舒緩路面交通擠塞情況,但若同時欠缺事前的資訊發布、相應的配套措施,致使市民永遠掌握不到泊車政策方面的規劃藍圖,只會令公眾累積「政府不諒解市民而一再強行闖關」的切身感受,長遠不利政府的交通施政。
為此,本人現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立法會議事規則》之監察的權力,向特區政府提出書面質詢如下。敬請根據《對政府工作的質詢程序》第十五條,在行政長官收到書面質詢之日起30日內作出書面答覆。
一、為了提升規劃透明度,請問行政當局會否及早公布各區泊車路外化的具體規劃,包括有合適條件逐步擴闊行人路的街道清單、各區預計可保留的路邊車位位置與數目等資料?此外,當局會否透過例如民政總署恆常舉行的社區座談會,適時公布計劃開展的泊車路外化工程,透過直接對話的形式收集當區市民的反饋,使市政規劃項目更能貼近社區需求?
二、當局在使用率偏低的公共停車場的周邊刪減路邊車位,會否同時考慮提供相應的政策配套,例如針對使用率偏低的公共停車場提供短期收費優惠,儘可能減輕因衝擊駕駛者出行及泊車習慣而引發的陣痛,也藉此進一步提升公共停車場的使用率和流轉率?
三、無可否認的是,當局近月在各區毫無預警的「殺位」舉動,已累積市民的相當怨氣。顯然地,目前不透明且缺乏規劃的政策實施方式,不符合善治原則,也難免不得人心,許多駕駛者憂慮一覺醒來又刪車位,戲稱「要將車輛摺起來帶回家」。請問行政當局吸納近月牽涉泊車問題的眾多意見後,如何更好地評估因「殺位」而引發的民意反彈,及時作出彌補措施,以舒緩市民的泊車壓力?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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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嘉豪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