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園狗會領回格力犬的限期(10月6日)將至。ANIMA主席馬浩賓今早於協會FACEBOOK上表示,如政府與逸園今日未能達成共識,雙方有可能展開法律訴訟,領養工作將會暫停。馬浩賓提出,為使格力犬不受此影響,ANIMA可領養所有格力犬,但有兩個前題:1. 逸園負責一年照顧格力犬的費用,包括領養及交通費;2. 政府容許ANIMA在狗場照顧格力犬。馬浩賓表示,逸園已經答應,而愛協今日會去信民署及行政長官提出此建議。他又指,今日被告知要明日才知道格力犬能否被遷入路環。
《論盡》就此安排去信民署查詢,包括會否批准格力犬遷入路環有關地段,暫時未有回覆。
馬浩賓於FACEBOOK上表示,每隻格力犬兩萬至萬元計算,罰款可達5千多萬,又稱逸園與政府之間的問題,ANIMA不會干涉其中,但對現時情況感到可惜。他又表示,基本上新安置中心已準備就緒,不明白為何政府認為格力犬是被棄養。
民署早前表示,認為路環的格力犬安置設施未符合要求,決定取消10月3日遷入部份格力犬的安排。又指,倘逸園未能於限期(10月6日)前依照相關權限部門的技術建議,作出改善及領回有關格力犬,民署將按《動物保護法》進行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