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濫收車資屢禁不止,每次都只是罰錢了事。社會早有不少聲音要求「治亂世用重典」,將的士違規刑事化。前早涉嫌禁錮乘客及濫收車資的30歲的士司機,同時被控「不法價格罪」,有關罪名可判處6個月至3年徒刑或科不少於120日罰金。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今日受訪時表示,「不法價格罪」是由檢察院提出,會尊重司法機關的決定。當局認為的士違規是屬於行政違法,不屬刑事犯罪,「不法價格罪」主要是針對經濟活動當中的「黑店」,屬於不同的範疇。日後亦不會提出以「不法價格罪」控告濫收車資的的士司機。
黃少澤又稱,的士違規刑事化值得斟酌和思考,因為一個行政違法導致刑事化,是需要更深層次的理解。他表示, 以司法手段解決問題是最重成本的解決方法,所以當局希望繼續以行政違法的角度處理的士違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