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達夫:狗會方案曾提將格力犬運往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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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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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年07月12日 22:22

博監局長陳達夫

葡文報章《澳門論壇日報》今日報道,狗會曾有意將格力犬送往海南島發展旅遊項目,並獲民署證實正在考慮其可行性。狗會執行董事梁安琪受訪時作出否認。博監局長陳達夫下午受訪時表示,在狗會向博監局提交的申請中,曾提及過將格力犬送到海南島的說法,但欠缺詳細計劃及批文,當局未能準確得知相關安排如何。他未有透露相關的細則如何,因格力犬的處理是其他權限部門的職責。他重申,狗會必須不遲於7月20日(下週五)遷離原址。

再發信要求狗會交方案 民署:遷離狗場不代表終止照顧格力犬責任

而民政總署亦發出新聞稿指,獲悉博監局否決狗會延長及修改賽狗專營合同的申請,民署已即時去函狗會要求立即提交格力犬之具體遷置場所,以按《動物保護法》的規定進行監管。民署指,自政府於2016年宣佈狗會須於今年7月20日遷離原址的決定後,民署自去年8月起已之後7次去函狗會並召開3次技術會議,要求狗會提交格力犬的安置計劃,並明確狗會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及義務,民署亦於今年1月22日的公函明確表示不接受狗會將犬隻送交民署的方案。但至今狗會仍未能提供具體及符合政府要求的遷置方案。

民署重申,狗會作為本澳的大型企業,有責任義務妥善安置格力犬。7月20日狗會遷離狗場,不代表狗會終止履行照顧退役格力犬的義務及企業責任,仍須無條件履行其法律義務及企業責任,尤其須為未被領養的格力犬提供安置、照顧,以及尋找理想領養出路的義務,這不應由公帑來承擔及為社會造成負擔。民署再次要求狗會須遵守《動保法》規定,讓所有格力犬都能得到適當的安置及領養。而基於動物保護,民署將按《動保法》規定實施動物保護的應急措施,確保退役格力犬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得到應有的照顧。

狗會執行董事梁安琪

梁安琪:運去邊都好,都唔畀佢哋再跑狗!

狗會執行董事梁安琪受訪時就強調:「無論運去邊都好,狗會都唔會畀佢哋再跑狗,亦都唔係攞嚟再繁殖。唔好講海南島,冰島有人話想邀請啲狗隻去嗰度,我哋都會將呢啲意見遞上去。各方面都有,珠海、國內都有。」至於為何要特定在方案中提及海南?梁安琪稱「唔清楚,答唔到你。」她又指,要將狗隻運出境外並不簡單,不同國家都有不同規例,同時需評估地區環境是否適合格力犬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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