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船街一號三闖城規會終獲通過 李燦烽︰重建要保留原有建築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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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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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年05月9日 20:20

渡船街一號的規劃條件圖草案,第三次上城規會討論並獲得通過。委員對於是否將這幢百年建築拆盡有不同意見,有委員認為該建築物能突顯城市建築脈絡和風格,具有相當的價值,要求保留立面,但亦有部分委員認為,該建築物殘破不堪,加上衛生環境惡劣,應盡快拆除重建。委員梁頌衍則表示,保育要考慮的問題不在於建築物是否破舊或衛生環境,而在於其歷史文化價值。

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則表示,由於當局不將渡船街一號評為文物,且又不在緩衝區內,當局不會再發表保育意見,但樂見其他委員提出城規方面的意見。

城規會主席、工務局局長李燦烽起初表示,由於工務局未能清楚回應委員對於保留立面建議,要求將個案發還工務局重新研究再討論。但話還未有說完,新橋坊會理事長、城規會副主席梁竟成隨即打斷,他說,新橋一帶的街坊已對渡船街一號非常厭惡,當局收集到的公眾意見亦有很多支持拆除重建。他認為,要麽就由政府出資購買有關物業搞保育,否則再拖下去只會令街坊更加厭惡。

街總會長、城規會委員梁慶球亦表示,文遺會都不認為渡船街一號應列為文物,「咁點解仲要保留?」他說,雨季風季即將到臨,若不盡快拆除,擔心會有安全問題。

委員陳德勝亦表示,有關個案已多次交到城規會討論,但一直都未能通過,對發展商好不公平,「想唔死都幾難,再拖落去,討論多16次都搞唔掂。」

委員李熙熚、楊道匡支持拆卸,但覺得為了保留街道風貌,可要求發展商按原有的風築風格重建。

李燦烽表示,因應較多委員認為渡船街1號A已被評定為不屬文物建築,相關規劃不能一拖再拖,最終同意通過有關規劃條件圖,但要求重建時保留原有建築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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