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3成升降機有年檢 安全證明書無法查核 傳新澳門協會促廉署徹查

即時報道

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45485

時間:2018年03月8日 17:17

早前本澳有大廈升降機發生罕見意外,一名男童步出升降機時,機門突然關上並繼續上升,男童下半身被夾並懸吊半空導致左腳骨折。事件引起社會關注升降機安全問題。傳新澳門協會指出,去年本澳8千部升降機中,僅3成有進行年檢。協會隨機抽查發現,有7個屋苑的升降機安全證明書中,僅1份證明書能在工務局網站中查核成功,反映私廈中可能有大量升降機的證明書沒按指引向當局申報,或存在投機取巧行為。協會促請廉署徹查當局是否存在行政失當問題,並要求政府盡早為升降機類設備的恆常檢查及監管進行立法,確保公眾安全。

升降機類指引僅屬自願性質 林:立法強制監管未見影

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指出,2002年運輸工務範疇的施政方針明確指出,已完成升降機監管法案,當中規範安全、定期檢查、資格認證等範疇。至2006年政府指會藉工務局改組,成立機電工程處規管機電安全。直到2013年工務局才推出自願性《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訂出行業標準、設立維修公司登記及申報制度、設立資料庫系統、公示張貼年度「安全運行證明書」、抽查維修公司檢測質量等。

林宇滔亦指,去年政府回覆議員質詢時承諾,會於去年底完成強制監管機電設備,包括升降機類設備法案的立法工作,但至今年2月政府再次回覆議員質詢時,卻稱法案仍在草擬階段中。

去年僅3成升降機有年檢 涉意外大廈升降機證明書無法查核

林宇滔提到,在政府於2013年推出指引後,2014年有登記編號的升降機有5,600部,2015年有6,600部,2016年有7,700部,截至去年5月有8,000部。他指出,現時有張貼升降機安全運行證明書的升降機,大部分集中在政府部門、酒店、公共場所、食肆、學校等,由於相關私營場所需要有證明書才能獲得續牌,故此相關場所基本能做到強制年檢。

但林宇滔指出,2014年有多達9成已登記升降機進行年檢,並取得有效的證明書,但至去年5月,全澳共8,000部升降機中,只有2,500部有進行年檢並有向當局申報,只佔升降機總數約3成1,意味著多達5,500部升降機未有按指引進行安全檢測或年檢,同時又不在當局5%的抽檢範圍內。他引述收到居民反映,今次意外所涉大廈的其他升降機,其證明書在2月底過期後並沒更新,亦無法在工務局網站上查核到,意味該證明書或未有向當局申報。

7屋苑升降機證明書僅1份查核到 52公司僅7家登記仍有效

林宇滔表示,協會事後隨機抽查本澳7個有張貼證明書的私人屋苑,發現當中只有1份證明書能在工務局網站查核成功,其餘6份均顯示「查詢的編號不存在」,代表這些證明書可能未有向當局申報,亦不屬當局的抽檢範圍中。但公眾卻誤以為已張貼證明書的升降機已符合監管指引要求,並受當局恆常監管。

他亦指,根據當局「升降機類公司登記」網頁顯示,在52家公司當中僅有7家的登記仍然有效,協會抽查的7份證明書中,僅1家維修公司在工務局的登記仍有效。而唯一可被核實的證明書,其發出的維修公司登記卻過期。

林宇滔認為,有理由相信有張貼證明書而無申報的情況,在本澳的私人大廈是非常普遍,反映整個制度上,當局並沒有認真監管,亦無進行任何巡查,反映指引已「名存實亡」,甚至出現投機取巧的行為,令公眾甚至大廈業主會誤以為自己大廈的升降機安全,符合政府的要求。協會質疑政府推出指引卻不執行,可能存在玩忽職守的情況,決定將收集到的資料轉交廉署,要求廉署徹查政府在執行及監管指引上是否存在行政失當。

林宇滔亦促請當局,要確實保障升降機類設備的安全,當局必須立即檢視目前執行混亂的指引,確保指引得到嚴格執行,絕不能再出現張貼未經申報的證明書情況,對不按指引的保養商亦必須作出除名處理及公開警告。當局更應盡快完成升降機、機電及大型遊樂類設備的審批、驗收及營運監管制度的立法,確保所有升降機等設備均得到有效的恆常檢查及監管,確保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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