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竟有9成公務員獲評4分以上 陳海帆:比例不正常

2017-12-21「優異」限一成 公平唔公平? 即時報道 專題報道

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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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12月20日 15:15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

行政公職局正就修訂《公務人員工作表現評核一般制度及晉升機制》進行諮詢,當局建議4分「非常滿意」及5分「優異」評級比例設限,5分最多只能佔1成,而4分及5分合共最多佔6成。有公務員認為當局的建議方案完全不合理及缺乏科學性,憂慮新機制會造成評核不公。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在去年的公務員評核中,獲評為4分「非常滿意」及5分「優異」的公務員竟高達9成,「我唔知市民係咪認同呢個數字,但我覺得呢個並唔係正常嘅比例。」

陳海帆強調,相關制度並非本澳獨有,葡萄牙亦有類似的制度。亦強調公務員評核當中的3分屬於「滿意」,即承認該公務員所做的工作符合他的職位、能力及對工作的勤謹度要求,「唔係話你做得唔好,呢個觀念需要調整。」而4分「非常滿意」是工作做得十分好,5分「優異」則是工作完美。當局建議將4分及5分設限,比例其實相當高,若部門通過第三方評審的話,4分及5分的比例可額外再增加1成。

陳海帆指,在評核制度的完善當中,應思考如何令有能力、有貢獻的公務員與其他公務員有所區別,並為他們提供更好的向上流動機會。當局期望透過逐步完善制度以改變相關情況,發掘更多優秀公務員做領導主管的梯隊,「唔想做將軍嘅士兵,唔係一個好士兵。」她亦指,今次改革制度將會令公務員評核變得更客觀、更具操作性,避免出現「埋堆文化」。

民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

來年民署人員評核不准超3分以上?戴祖義:我無咁講過

雖然修訂公務員評核制度仍在諮詢當中,但近日就爆出民署領導層施壓要求評核人要以3分為主,如評核人的下屬反彈,翌年則給予該名下屬2分。民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回應時多次重申,自己在評核會議上表示3分是一個不錯、可接受的分數,是一般公務員表現的分數,「唔知點解佢哋演繹成只能硬性畀3分,我無畀過呢個指標。」又強調並無要求評核人以正在諮詢中的標準進行評核,「新尺話要設比例,但我無要求佢哋設立比例。」

戴祖義指出,評核人評核公務員時較為「鬆手」,往往會出於同事之間的關係,希望同事之間有和諧的環境,以及「無人想做衰人」,但長期鬆手就會造成現時評級相當極端的情況。公務員長久以來都獲取較高評分,導致工作時沒有幹勁,「因為無比較,我勤力、做得好又係4分,旁邊工作表現一般又係4分,點鼓勵佢哋做得好?」他強調,當日會議上他曾多次提醒所有評核人,在進行評核時除了「心中一把尺」外,亦要依照評核制度進行評核,「呢個評核制度明確寫出每個評核嘅方向,每個指標寫得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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