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屆立法會選舉競選宣傳期於上週六正式展開,24個候選組別在為期2週的宣傳期內各出奇謀,以各種各樣的方式宣傳自己的政績、參選理念及政綱。其實早在禁止宣傳期前,已有不少組別以不同的方式對政團參選進行宣傳,如街站、派傳單、利用社交媒體宣傳等。面對這些疑似「偷步宣傳」,選管會主席唐曉峰卻稱,在禁止宣傳期之前候選組別的宣傳行為,選管會「管不了」。選管會的回應,其實就正正反映選舉法在規範宣傳行為上存在灰色地帶。
另外,「天鴿」風災過後,有意見亦認為當局應該將立法會選舉的投票日延後2周,讓社會有足夠時間作準備,此舉意味者選舉宣傳期亦可能隨之而延長。但近日選管會則對此建議「打槍」,稱市面已回復穩定,票站設施亦無受太大影響,又指選舉過後仍有大量工作要進行,加上緊接數日為公眾假期,進行選舉日程的時間也將非常緊迫,「企硬」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如期進行。
事實上,過往坊間亦有不少意見認為當局應延長宣傳期,讓各個候選組別有更多時間進行宣傳,帶動社會參與立法會選舉的氣氛。時事評論員蘇文欣表示,為期2週的宣傳期十分短,但一般的選舉工程其實並不限於宣傳期以內。指現屆議員往往會與所屬的社團有連結,過往均以所屬社團身份宣傳議會工作,「無論係街坊會、同鄉會、後援會好,其實過往一段時間佢哋一直都宣傳緊,你話我係議員,我有權講我係議會嘅工作,其實佢哋一直係度做緊工夫。」
反觀新興、弱勢政團缺乏上述優勢,「變咗你得2個禮拜時間去玩,即使你幾咁好,都好難話到畀人聽。因為係呢2個禮拜時間之中,社會充斥住好多資訊,你有無機會可以突出到你嘅特色?唔係唔得,但唔係容易事。」他認為,在這種情況下,顯然不利於新興、弱勢政團,「議員本身就係議會入邊嘅人,佢又宣傳緊佢嘅團體。即使唔係宣傳期時,都仍然做緊工夫。算唔算偷步?佢又無喎。」
但蘇文欣亦指出,延長宣傳期亦可能對弱勢政團存在不公平的情況,認為延長與否應考慮到政團的資源運用問題,「唔同政團有唔同嘅資源,如果大家遵守規則的話,2週嘅宣傳期對於資源不足嘅政團來講,就唔需要拖得太辛苦。反之若果宣傳期延長到1個月或以上,資源龐大嘅政團當然無問題,弱勢政團無論係人力、物力上都可能應付唔嚟。」
對於選管會稱「管不了」禁止宣傳期前候選組別所作出的宣傳行為,蘇文欣坦言,選管會在「偷步宣傳」方面考慮得亦不夠周詳,「如果係咁,你立呢條法又有乜意思?又話登記參選之後就唔可以宣傳,否則就要罰,但之後又出嚟又話管唔到禁止宣傳期之前嘅嘢,好『公平』咁放過哂所有人,包括資源唔多嘅政團。」他亦認為今屆選舉的情況比過往更加混亂,選管會對於法律的演繹及解釋較上屆更「離譜」,「甚至我有感覺,選管會有啲離地,佢哋感受唔到澳門人係點樣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