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應用愈來愈普及,隨之而來的私隱保障問題亦備受關注。有意見認為,現行《個人資料保護法》過於嚴格、保守、過時,窒礙大數據的應用及發展。記者曾經向個人資辦保護辦公室查詢會否透過修改《個資法》,解決目前所出現的法律漏洞及過時問題?而個資辦亦會如何保障居民的個人資料、私隱不會被收集大數據的機構濫用?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回覆《論盡》查詢時表示,適當的個人資料保護,是智慧城市發展的必要元素。現行《個資法》並沒有禁止收集包含個人資料在內的數據,但有關收集和處理必須在合法和適度的情況下進行。
個資辦指出,事實上,本澳擁有較全面的個人資料保護制度,法律已為資料的安全提供了基本的保障,由個人資料的收集和處理、本地機構之間的互聯,以至資料轉移到澳門以外的地區,均作出具體規範,不論公、私營部門或個人都必須遵守。根據各地經驗,政府或機構在應用大數據時,現時可考慮的做法之一,是採用適當的匿名化技術處理有關資料,使之不能直接或間接識別到個人身份。
在發展智慧城市的工作上,個資辦未來會繼續按職能做好監察工作,並加大協調和指導的力度,使各方能在適當保護個人資料的前提下更好地利用資訊科技的優勢和便利。
被問及會否於本澳引入「被遺忘權」的問題,個資辦稱,現階段會密切留意有關措施在國際的應用情況,並參考其他國家地區的研究,因應社會發展趨勢,再考量本澳是否適宜引入有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