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李靜儀向立法會提出辯題為「社會房屋是讓低收入家庭租住,解決他們的住屋困難,政府應立即開展社會房屋申請,並落實設立申請恆常機制。」的辯論動議。李靜儀在理由陳述中指出,自2013年最近一次啟動和經屋申請後,至今未見政府重開申請。儘管行政長官崔世安日前表示將於任內重開申請,但對於面臨住屋困難的家庭而言實在太過遙遠,尤其是用以支援低收入家庭的社會房屋。
李靜儀指出,近年由於租金飆升,低收入人士往往需要用大部分的收入去負擔高昂的房租,他們若能夠申請並入住社會房屋,才能減輕住屋壓力,政府必須正視及回應有關訴求。而由於由於供應不足,為解燃眉之急,政府推出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協助輪候家團減輕住屋負擔。但若政府一直不開放申請,一些有經濟困難的家庭,不但無法申請和入住,更無法得到相關補助支援。
她續指,政府現時採取「有屋才開隊」的做法,由於申請間隔時間長,每次重開申請,都會出現萬人空巷的情況,吸引大量居民申請。而房屋局根本無辦法快速處理如此大的申請量,導致單位雖已建成,但仍然要等待開隊接受申請及審查程序,耗時極長,甚至等兩、三年仍未完成,不但費時失事,更出現「有屋難入」現象。同時,申請人輪候期間仍要繼續承擔租金壓力,政府亦要繼續向等候上樓的申請者發放住屋資助,簡直是「三輸」之局。而先興建再接受申請,政府事前未必能夠掌握社會對的數量和戶型需求,容易出現資源錯配。
李靜儀指,社會一直都要求當局能落實恆常性申請的安排,讓需要支援的低收入家庭能夠隨時提交申請,以盡量縮減當局行政時間,以達致支援經濟薄弱家庭的政策初衷。政府亦已表示考慮設立申請恆常機制,但在完成修訂法律之前,恆常申請仍未能落實,亦無法預計需要等待多久。認為當局有必要立即開展的申請,一來銜接申請恆常機制;二來可讓當局及早知悉社會對的數量和戶型需求;三來可及時扶助低收入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