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報告點出文化局以取得勞務方式聘請人員的種種弊端,廉署總結時表示,近年文化局違反開考及中央招聘法律,繞過上級審批及監管,濫用採購法的採購服務程序,以取得勞務方式長期大量聘請人員,其中招聘信息不公開、甄選方式不嚴謹、涉嫌違反迴避制度等問題尤為突出。而文化局在「圈內人士」或親朋戚友間傳播招聘信息,人員甄選缺乏筆試的淘汰競爭,部分人更利用在文化局工作的經驗,在開考時享有「近水樓台」的優勢,難免令人質疑該局取得勞務人員招聘過程的公平性。
廉署指,公共部門在人員招聘過程中,必須按照特區政府的要求,遵守有關開考、中央招聘、統一開考的法律規定,確保人員招聘程序的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執行有關迴避的法律規定,保障居民享有平等求取公職的機會。
廉署亦指,近年文化局組織舉辦的各類活動不斷增加,若確實無法應付新增的工作,增聘人手無可厚非,但必須依照法定程序進行招聘,而且需要具備相應的財政預算。文化局利用本應用作舉辦文化活動的文化基金的預算,大量聘請取得勞務人員,領導層對聘請人員的數量及費用沒有設定上限,這種做法不符合公共財政管理應有的要求。強調公共部門在工作上積極進取、有所作為的精神值得肯定,但是施政不能不計成本,必須「量入為出、審慎理財」。
廉署續指在追求部門工作成效的同時,不能無視特區政府的整體人員聘用規劃,不能部門利益為先、「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否則,特區公務人員的數量和公共財政的開支都將面臨失控的危險。
社文司要求文化局30日內說明糾正措施 文化局:從速整頓相關人事聘用問題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回應廉署報告時強調,公共部門招聘人員必須恪守合法、公正及良好行政管理的原則。因此,社文司長譚俊榮要求文化局於30日內提交詳細報告,說明已執行或計劃執行的糾正措施,以遵從廉政公署的建議,以及嚴格依照法定程序進行招聘,避免重蹈覆轍。譚俊榮亦要求相關人員須於按照廉署的建議,盡速完成財產申報。並要求轄下所有部門應以報告內容為鑑。
而文化局回應報告時表示,當局高度重視相關報告,對報告內所指尚需改善之處表示認同,並會認真研究分析報告內容。又承諾必定遵從廉署的建議,盡快採取措施以符合法律要求的規定,即時改進報告中所提及的不當之處。當局亦會釐清狀況深入調查後,從速整頓相關人事聘用問題,以及所涉及的其他行政事務。重申會總結教訓、虛心聆聽、認真檢討、查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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