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於去年9月22日所公佈有關《民政總署對休憩用途市政設施之管理工作》報告,對民署對休憩用途市政設施管理進行審計工作,發現大量設備及衛生問題。議員梁榮仔在書面質詢中指出,審計署發現的30個問題中,有多達28個屬於民署巡查後亦未發現的,當中11個問題審計署早於2014年4月已書面通報民署,但直至2016年3月仍未作出改善。
報告亦指出民署對外判清潔商亦欠缺足夠監管,一些棄置於行人路附近的垃圾,連續數天也沒被清理,而一些藏於綠化帶及石隙中的垃圾,更是數個月也沒被理會,而民署2015年度用於休憩用途市政設施的相關清潔開支達4,400萬元,但民署對外判服務卻欠缺適當監管,有抽查地點長時間存在環境骯髒的問題,影響市民及遊客的使用意慾。
梁榮仔亦指,除了上述休憩用途的市政設施以外,亦不難看到一些公共設施如行人天橋、扶手電梯和升降機等設備亦缺乏足夠清潔。以近年一些新建成的透明玻璃幕牆升降機為例,其設計旨在市民或者使用者在乘坐升降機的過程中能夠望到外界景色,但這些升降機的透明玻璃幕牆卻甚少清潔,其玻璃幕牆上經常「又紅又綠」,甚至還有人反映夾雜著一些昆蟲屍體多日仍未清潔,其次也透過玻璃幕牆看到升降機內的建築物佈滿塵垢、而且不少是位於一些旅遊景點附近,對本澳旅遊城市正面形象影響深遠。
梁榮仔質詢當局有何具體方法去對於其外判清潔商作出有效監督?政府有無對一些公共設施之清潔時間表,包括行人天橋、扶手電梯和升降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