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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竹廠換地案另一條少人留意的支線是,2013年曾經有一波針對炮竹廠保育的民間行動,當中有部分參與團體、在立法會多次提出換地的議員,事後被揭與發展商蕭德雄關係密切。身兼江門同鄉會副會長的議員麥瑞權即時撇清關係,否認為創會會長蕭德雄「抬轎」。歐案後時移勢易,土地制度轉趨透明化,社會對換地和規劃事件提高警惕,即使有秘密換地協議在手,可能發展商亦明白到這宗檯底交易很難悄悄的進行下去,惟有另闢蹊踁,暗中操作保育行動推波助瀾,讓政府名正言順、再次順應民意換地,同樣達到異曲同工之妙。
另一方面,去年新城諮詢期間,傳媒猛追工務局地債資料,才首次披露益隆爆竹廠主題公園項目原來「已在」地債清單上,甚至連主管保育的文化局似乎也不知這內情。工務局明明有資料在手,卻仍然對外宣稱業權人「可循《文遺法》提出索償」,情況相當吊詭,背後的劇本可能早已寫好,只差如何推演下去。直至《論盡》去年翻查公報發現2006年簽署的壹號湖畔批地合同,炮竹廠秘密換地協議才第一次浮上水。
唐唐曾提鷺鳥林換地
回頭看2012年龍環葡韻「鷺鳥林」傳出要發展,引發另一波保育爭議。原來近日呼天嗆地要求修改《土地法》、紅透半邊天的官委議員唐曉晴當年也相當關心這事件。前立法議員陳偉智憶述,當年唐唐曾經計劃提案建議設立鷺鳥保護區,並希望他聯署支持,陳偉智直言當時也覺得有點奇怪:「我心諗,點解會有個官委議員咁積極呢?」當詳閱法案後發現當中包含換地條款,原來「魔鬼藏在細節中」。陳偉智說,龍環葡韻並不適合發展住宅項目,雖然自己支持保育,但不能接受土地置換,法案最後亦無疾而終。
遠有氹仔舊城區超高樓、林偉阿婆井地碎換半山豪宅地,近有炮竹廠換地案,陳偉智批評,不少人以保育、公義之名,官商合謀玩弄土地把戲,最終都是「利」字當頭。 數年前陳偉智也曾在立法會跟進益隆換地事件,但官方一直以保密為由,不肯披露更多詳情,「雖然知道有唔妥、有問題,但係搵唔到核心。」天網恢恢,炮竹廠換地案及時被揭破,當中有心人故意操作、為換地鳴鑼開道的技倆更值得公眾警惕。
文物索賠 文化局計得清嗎?
有關文物建築換地還有一例,2001年政府以南灣湖C7地段 (4,669㎡) 與地產商人林偉置換鄭家大屋 (3,997㎡),兩地段的位置、面積、土地價值明顯讓利發展商,之後林偉再賄賂歐文龍豁免街影,將項目由34.5米放高至96.6米,那已是後話。
雖說文物「無價」,但也不是任發展商開天殺價、落地還錢,在談判過程中,有何機制相對客觀和公平的換算這價值?平衡業權人和公眾利益?在行政酌情權之間,如何平衡官員的權力防止「放水」事件出現?即使時至今日,《文遺法》及相關法規也未有進一步明確這機制,除了送法院裁決,在行政上確有必要和急切性完善估價機制,而非斬腳趾避沙蟲,小心翼翼的在文物評定中避開那些涉及私人業權的項目。
守護路環:不割山河、不換地!
以保育之名,順水推舟,蕭德雄當年透過氹仔舊城超高樓成功換走「凱旋門」地段。必須警惕的是,同是蕭德雄所有的路環叠石塘山超高樓,現只差工務局一紙文書,發出開工准照便坐實這黑箱規劃,成為發展商索賠的依據。三年前民間保育人士主攻工務局暗中放高的合法性,提出「不割山河、不換地」的口號,明顯是吸收了過往「城規濫賠、全民埋單」的經驗,睇穿了官商合謀的把戲。如果不守住這條底線,官員「依法」審批、最後依法賠償,即使保育成功也是慘勝,真正要開香檳慶祝的是發展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