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偉智︰《土地法》隨意門一開 百幅批地勢將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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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25275

時間:2015年12月14日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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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會議員 陳偉智

一眾官委商界議員七情上面擺「海一居」業主上檯,誓要《土地法》重開一道「後門」。前立法會議員陳偉智批評,這些人不單想開「太平門」,根本就是要開一道「批地隨意門」。一旦特首的自由裁量權擴大,隨時為之後百幅即將到期的土地「開路」,以往賤價批地、利益輸送的死症將無日無之。他說︰「希望社會人士分清事非黑白,不要只看一面,忽視了整體,法治精神一旦被破壞,澳門就要倒退!」

當年有份制訂新《土地法》的陳偉智憶述,第55條「特首可基於公共利益豁免公開賣地」的條款,是經過委員會充份和具體的審議,在細則性表決時亦得到大多數議員一致贊成通過。諷刺的是,當年反而是「學社三子」憂慮「公共利益」之名被濫用、這道「太平門」開得太大,因此投下反對票 (見附圖) 。

「當時的議員大部分仍在立法會裡面,他們除了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之外,亦要對他們的選民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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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一居、海明居都是區內經典的屏風樓。

海一居賴政府?偷換概念!

「政府只是依法辦事,因為有部份人利益受損,就將所有責任推給政府、推給《土地法》,這完全是轉移視線、偷換概念!」陳偉智指出,正因為政府在海一居問題上考慮到樓花買家的利益,所以才一再重申,若土地重新招標會加入保障他們利益的條款,否則收回土地就直接起公屋。他希望買家理性評估目前的狀況,不要被人利用、轉移視線,追討對象應是發展商,不是政府。

「一間咁有經驗的公司,理應知道自己能否在土地臨時批給到期前向樓花購買者交樓,這是企業應有的責任態度,亦是社會倫理。」陳偉智認為,海一居未能在批地期限內完成發展,弄此今日的田地,保利達責無旁貸。現時「海一居」地段有超過8個足球場咁大,再加上周邊「海明居」、「海一居」兩大樓盤,保利達已經用澳門人的土地獲取巨大利潤,絕對有實力去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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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第55條第二塊第一項的表決結果

《土地法》第55條第二塊第一項的表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