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灣湖CD區 崔世安未說完的另一半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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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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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年11月22日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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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灣湖CD區14幅黃金地段將於明年7月底到期,依法必須收回,但是否代表能還地於民?這場與虎謀皮的戰爭,恐怕並非一片坦途。可以預見,財團的司法上訴戰將接踵而來,而作為守門員的一方,政府「依法收回」的決心是否如口頭上所講般「硬淨」?聽過特首崔世安上周三在立法會的演繹,只提政府為保護世遺、山海城景觀,凍結該區規劃,「發展商當時多次申請入則,但工務局無提供條件,故一部分並非無心發展」,似是將圈地多年不發展的責任攬上身,未打仗先跪低。

崔世安在立法會上細數歷史,政府當年如何如何保護東望洋燈塔、保護具普世價值的世遺永續存在,比照今日放高漁頭A區、新城B區鬼鬼祟祟的超高樓規劃,市民聽在心裡,尤其刺耳。更重要是,南灣湖CD區的故事,崔世安只是講了後半,爆出映湖偷步賣樓花事件後,2007年後該區凍結規劃。被隱去的前半段是,區內多幅地皮在99、98年批出,根據批地合同,土地的總利用期是72個月,在2006年或以前已到期,但地盤仍然是絲毫未動,亦未見政府有任何動作,依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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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南灣湖CD區原來的法定規劃,平均限高50米以下的《南灣海灣重整計劃之細則章程》是在2006年8月16日才刊憲廢止。但根據街道準線圖,工務局在法定規劃被廢止前的7月、5月,已將C7、C8地段 ( 映湖項目) 放高至150米,C5、C6地段放高至113米,工務局向發展商大放水已是行政違法。廉署在調查閒置地的過程中理應重新檢視這些個案,將陽光照進工務局。

再說2007年後,經歷三屆政府兩任特首,若政府真是如此重視世遺、山海城景觀,理應恢復原來的法定規劃,或重新製訂一個符合公眾期望、嚴謹的新規劃,而非到今時今日,民間還與官員辯論主教山是否世遺、市民要在哪一條縫隙中看到主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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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委議員唐曉晴(左) 建議政府換地「解決」即將到期的批租地。

台下有官委議員大聲疾呼,為「公眾利益」要為發展商修改土地法鳴鑼開路,甚至換地,補償發展商的「損失」。台上特首一邊說「查明事實、依法處理」,一邊卻在低頭認錯。有了特首這句說話,既然行政機關都自認不可歸責發展商,他日這場官司還有勝算嗎?看看有線賠2億的例子,政府依法收回隨時可能變成「依法賠償」。

對於南灣湖CD區私藏4幅公家地,政府上下官員至今仍然態度曖昧,不置可否。既然特首、主管土地的部門都搞不清狀況,看來市民只能寄望廉署查明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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