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何否定全棟保存的可能性?

即時報道 愛都酒店及新花園泳池保育事件簿

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20747

時間:2015年08月8日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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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我支持愛都及新花園地段,以建築群類別型式去列入文物保護清單。在城規角度而言,沒有一個規劃方案能符合所有人期望,所以規劃人做規劃時,最重要的是訂立規劃的原則。假設地段中有一棟有價值的建築物,就會按照原來建築物的規劃方案,在不貶損原來建築物的價值之下,作優先考慮,優先性我想是十分重要的。

當然我們要考慮建築物有沒有價值,以及性質,不同建築物有不同的保存方式,所以文化技術部門對愛都的見解,我想是事情的關鍵。用途決定了建築規模,但這是次要問題,因為用途是可以改變,但不能因為一時的政策,有清晰評價的情況下,對建築物有破壞。今日決定不了的價值,可以讓未來去決定。

另外,2007年文遺法還沒生效的年代,工務局出過街線圖,有文化局很清晰的意見。雖然這份意見已過期,行政失效,但不代表技術意見不存在。若果因規劃方案而推翻這個評價的話,我想文化局應給出充分理據予公眾。

諮詢會一開始,政府就說對保留立面態度開放,我想知道今次整個討論的態度怎樣有開放?公眾探討的空間在哪?態度開放的話,為何一開始就否定建築物整棟保存的可能性,以及青年以外的服務對象?其實這件事是無替選方案的。我想如何有效地再利用一棟建築物,功能上,是有空間給公眾討論的。如何價值判斷,採用何種技術方案,我想這需要技術部門把關。但明顯地,在今次諮詢中,這兩件事倒轉了。

對於不停有政府人士及社會人士在不同場合,以建築年齡判斷保存價值,我是相當驚訝的。文化遺產在每一代都不停形成,當我們今日見到19、20世紀的建築,澳門人會引以為傲的時候,有否想過愛都很可能是未來的古蹟?如果按照思維,十多年後澳門再無人可以看到20世紀中期的建築,我想每個年代有代表性的建築物,應好好保護,前人為我們留低了很多東西,我們又是否應為未來留下一些東西?

巴士利亞一個建築群,在1965年開始,用三年時間建造新首都,只是27年時間就被列入世遺,是最年輕的世遺。
最後,整個規劃都無提過如何保育樹木,我非常擔憂,石牆樹是文化重要資產。誠懇的對話,不能以網上提交意見來取代。

( 8/8愛都公聽會發言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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