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年度報告日前披露,文化局一名廳級主管涉嫌違法,在2007年將一項設計工作批給其配偶開設的公司。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表示,日前司法機關提出須對該名人員中止職務,文化局已立即按要求執行。案件現仍在司法階段。司長已指示文化局全力配合調查工作,依法秉公辦理。
案情指,文化局一名廳長在2007年一項設計工作的判給程序中, 以緊急為由,利用職權建議豁免正常的詢價程序,將設計工作直接判給其配偶持股的公司,合同金額約二百萬。其後,承判公司在設計方面出現缺失,要用多一年時間修改設計,導致有關工程須延後招標,令政府須額外支出一千多萬工程費。